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 3 名「12 港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 案件周一(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進行提訊日,全部被告完成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未能報道程序內容。各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各被告進出被告欄時,與旁聽席揮手、點頭、雙手合十示意,另有被告在被告欄內對話、發出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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