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黎姓休班警,被指 2022 年 11 月深宵,在屯門一城巴內偷取乘客遺下的背包,內有 Switch、iPad 等物品,總值逾 2.7 萬元;另盜用該乘客的四張八達通。他事隔約 4 個月後被控 5 項盜竊罪,周二(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 5 月 23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 2,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6 歲黎姓休班警,被指 2022 年 11 月深宵,在屯門一城巴內偷取乘客遺下的背包,內有 Switch、iPad 等物品,總值逾 2.7 萬元;另盜用該乘客的四張八達通。他事隔約 4 個月後被控 5 項盜竊罪,周二(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 5 月 23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 2,000 元保釋。
一名 29 歲警員涉於 2019 至 2021 年期間,利用其持有的不同銀行戶口「洗黑錢」,所涉金額逾 600 萬元。被告被控 6 項「處理可公訴罪行的財產」罪,案件周二(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9 日再訊,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被告准以現金 1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 警方發言人口頭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已遭停職。
45歲、持單程證來港家庭主婦,涉於 2022 年向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提出以 20,000 元港幣現金「捐款」,換取兒子入讀小一;該校校長向廉署舉報。主婦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周二(2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 4 個月監禁。 辯方指,被告來自缺乏法律訓練的家庭,「對香港法律無知同低估法律後果」,現感十分後悔望獲輕判。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多次前往求見校長,鍥而不捨,可惜用錯方法不惜以金錢賄賂。 官續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想給予子女最好的安排,如被告自私的行為得逞,將「打擊依靠實力上進打拼嘅一群人嘅機會」,即使明白犯案出於愚昧、對法律的無知,亦非藉口。
案發時 27 歲交通男警,被指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超速駕駛私家車、越過雙白線撞向電單車司機致其凌空飛起倒地,傷重身亡。男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周一(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囚 33 個月、停牌 5 年,並須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牽涉危駕致他人死亡的控罪,法庭判刑時須具阻嚇性。經考慮後,認為本案屬駕駛相關罪行 4 大嚴重程度中的「中度罪責」,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其中超速等屬加刑因素,另事件中奪去無辜性命,不具合理辯解;至於沒案底、具良好品格等不屬有效減刑因素。 法官判刑後退庭,有旁聽者站起手指向被告大斥,「你老母一條人命判 33(月),天收你個冚家剷,屌你仲做差人正冚家剷」。
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上周報道,該媒體一名法庭記者上周三(22 日)被兩名戴免提耳機的男子跟蹤,該記者由住所到辦公室,期間乘搭地鐵,被尾隨超過一小時。據《HKFP》發布片段,涉事記者向其中一名尾隨的男子查詢,男子拒回應,又一度走入男廁。《HKFP》就事件報案,指警方回應正進行調查。 香港記者協會周一(27 日)發聲明,指除了《HKFP》外,有多家傳媒的記者反映,上周有兩名男子在區域法院的記者室外徘徊,其中一人守候逾一小時,有記者指該人曾試圖跟隨記者離開法院。 記協指,相關事件均涉及負責報道法庭審訊的記者,對有關記者被跟蹤的情況非常憂慮,指新聞工作者,特別是法庭記者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和壓力,會令社會大眾擔心採訪權利受損,對本港新聞自由百害而無一利。
47 歲醫生被指在 2021 年向一名女病人施打已過期 4 天的季節性流感疫苗,並疑向衞生署訛稱在疫苗有效期內注射,企圖詐騙 240 元資助金額。事發約一年半,他被控企圖詐騙案,周五(24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暫獲准保釋至 4 月 28 日再訊。
已停刊的《蘋果日報》早前被一間汽車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其沒有繳交汽車保險、維修等費用,追討逾 3.6 萬元欠款,案件周五(24 日)提訊,押後至 6 月 6 日預審,並於同月 29 日正式開審,預計需時 2 天。
2023 年 2 月 8 日、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三日審訊期間,西九龍裁判法院 3 樓的玻璃幕牆突然爆裂。記者目測留下一個直徑約 2 至 3 厘米的圓形洞口。警方初步調查懷疑有人在法院對出行車天橋射擊所致。 路政署人員近日在法院外的行車天橋、靠法院的一邊加裝金屬保護網。路政署周四(23 日)回覆時表示,政府因應法院保安需要而加裝保護網,有關工程於 3 月中起展開,預計在 4 月初竣工。警方回覆指,正繼續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司法機構則沒有進一步補充。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報稱住在九龍區一單位,事實上與父母在新界另一物業居住,騙取合共逾 72 萬元津貼。廉政公署接獲投訴後,落案起訴她 1 項詐騙罪,案件周五( 2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3 日再訊,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獲裁判官林子勤批准。被告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如改變居住地址須通知廉署、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