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 14 人被捕,包括「12 港人」張俊富、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等,他們被起訴多罪,其中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起訴,部分被告亦被控串謀謀殺,兩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其中 8 名被告本周先後在高等法院認罪,其中 3 人承認《反恐條例》下爆炸罪、1 人承認串謀殺警、另 4 人承認「協助及教唆製造爆炸品」、「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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