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15 日,一輛電車沿堅尼地城海旁東行,駛至德輔道西近堅尼地城泳池對開時撞倒 4 人,包括 66 歲男子、其分別 3 歲及 6 歲外孫女,以及外傭。其中 3 歲女童被捲入車底,送院後不治。
49 歲電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四(13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0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0 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4 年 8 月 15 日,一輛電車沿堅尼地城海旁東行,駛至德輔道西近堅尼地城泳池對開時撞倒 4 人,包括 66 歲男子、其分別 3 歲及 6 歲外孫女,以及外傭。其中 3 歲女童被捲入車底,送院後不治。
49 歲電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四(13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0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0 元保釋。
2018 年 12 月北角發生致命車禍,一輛校巴疑因沒拉手掣,溜下斜路釀成 5 死 2 傷。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期間,律政司稱需時調查是否涉嚴重罪行,研訊押後。至 2022 年 9 月,66 歲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一(22 日)於區域法院處理相關法律爭議。法官謝沈智慧聽畢陳詞,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原訂於今年 7 月及 8 月的預審和審期取消。
被告早前已就此事被票控沒有拉妥手掣,及後再面對危駕致死等罪。辯方陳詞指,本案涉及一罪兩審、濫用法律程序,令被告未能獲公平審訊,應終止聆訊。控方則強調,本案於死因研訊時獲額外新證供,事關重大,才作出檢控決定。
現年 55 歲、已退休的消防隊目,2020 年仍在職時,在西貢公路白沙灣對開駕駛消防車期間,剎車不及剷上石𡒊,一名騎單車的六旬外籍男子被捲入車底身亡。他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周一(2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無罪,改判不小心駕駛罪成。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指,接納醫療報告指被告患有眼疾,對強光敏感,認為他事發時可能受對面私家車折射的陽光影響視線,為免撞車而向左轉,剎車不及撞倒死者,而他在緊急情況下「判斷可能有錯,可能可以做得更好」,但未構成危險駕駛。
被告須還押至 5 月 13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另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包括監禁。
觀塘周二(9 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孕婦疑遭貨車撞倒昏迷,延至周四(11 日)不治。涉事 59 歲司機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五(12 日)首次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事主的醫療及化驗報告,並分析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辯方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拒絕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 4 月 12 日再訊。
現年 55 歲、已退休的消防隊目,2020 年仍在職時,在西貢公路白沙灣對開駕駛消防車期間疑失控,一名騎單車的六旬外籍男子被捲車底,男子經搶救後不治。前消防隊目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周一(1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車上乘客,消防總隊目供稱,與隊員完成任務後,由被告駕車回消防局,途經西貢公路時,消防車突然轉左,撞向避車處私家車後,再撞向防撞欄及剷上石壆。他下車巡查時發現車底有本案死者,當時已沒有反應,由其他消防車到場把傷者救出。
辯方則透露,打算爭議案發時被告受強光照射所影響,又指被告當時已患有乾眼症及早期青光眼,但尚未知患病。
案發時 27 歲交通男警,被指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超速駕駛私家車、越過雙白線撞向電單車司機致其凌空飛起倒地,傷重身亡。男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周一(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囚 33 個月、停牌 5 年,並須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牽涉危駕致他人死亡的控罪,法庭判刑時須具阻嚇性。經考慮後,認為本案屬駕駛相關罪行 4 大嚴重程度中的「中度罪責」,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其中超速等屬加刑因素,另事件中奪去無辜性命,不具合理辯解;至於沒案底、具良好品格等不屬有效減刑因素。 法官判刑後退庭,有旁聽者站起手指向被告大斥,「你老母一條人命判 33(月),天收你個冚家剷,屌你仲做差人正冚家剷」。
一名交通部男警於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駕駛私家車,期間疑失控與電單車迎頭相撞,導致司機傷重死亡。男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暫委法官梁嘉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 3 月 16 日求情。
法官接納控方專家報告,批評被告明知而漠視車速限制,超速駕駛,沒有適當扭軚,越過雙白線撞死事主,其衝力大致令事主凌空飛起再倒地,表現低於謹慎駕駛者的水平,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及其家庭過去承受沉重壓力。散庭後,有旁聽人士怒斥被告「呢四年我同我四兄弟都好撚大壓力!...揸快車好 X 有型呀?」
2021 年 11 月 18 日,雙層九巴 88k 沿大埔公路大圍段往九龍方向行駛期間,失控撞向往青沙公路分岔位,最終釀成 1 死 10 傷。肇事車長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致死及嚴重受傷 2 罪,還押至 12 月 30 日判刑。 暫委法官周燕珠觀看涉事片段後指,被告撞車前曾閉上眼睛、搖晃身體,認為他當時正在打瞌睡。辯方表示,有關晃動純粹是行車時的自然反應,強調被告沒有、亦無實際證據證明他有打瞌睡。
現年 55 歲、已退休的消防隊目,2020 年仍在職時在西貢公路白沙灣對開駕駛消防車期間疑失控,令一名騎單車的六旬外籍男子被捲車底,男子經搶救後不治。前消防隊目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五(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由於早前收到控方專家的醫療報告,需時索取辯方的專家報告作回應,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