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申請自訂車牌「YUT G0R」,但運輸署指「影射某政府部門首長之俗稱」,令人推論車輛代表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因而拒絕。市民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入稟狀顯示,申請人的姓名有「壹」字。他質疑署方涉把審批準則由客觀擴至聯想,又提及署方涉考慮了「個別部門」對粵語讀音、通俗稱謂之理解。他又質疑,署方曾容許另一更令人容易聯想的自訂車牌「1G0R」登記,卻對其申請達相反結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有市民申請自訂車牌「YUT G0R」,但運輸署指「影射某政府部門首長之俗稱」,令人推論車輛代表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因而拒絕。市民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入稟狀顯示,申請人的姓名有「壹」字。他質疑署方涉把審批準則由客觀擴至聯想,又提及署方涉考慮了「個別部門」對粵語讀音、通俗稱謂之理解。他又質疑,署方曾容許另一更令人容易聯想的自訂車牌「1G0R」登記,卻對其申請達相反結論。
政府強制巴士乘客戴安全帶實施僅 6 天撤銷,當局指條文「技術上有不足之處」。現屆政府醫務衞生局亦曾宣布不接納 7 名私家醫生簽發逾兩萬張「免針紙」,但政府在司法覆核敗訴,法官高浩文指當時法例並沒賦權局長宣告失效。政府後來修訂法例。
高浩文在判詞指,「官員的權力源自法律,而非新聞公告」,又指盡責的立法會議員都應確保政府合法地行使權力,有議員因此事提質疑卻不幸受抨擊。翻查資料,當時提出質疑的亦是江玉歡,她去年在換屆選舉前宣布不競逐連任。
不過江亦被質疑有份審議巴士安全帶修例,她回應指政府部門的文件、官員講解都指新例只限新登記巴士,若說審理時未察覺立法原意「並不公允」。
鄒幸彤就女性囚犯及還押者在夏天日間須穿長褲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的做法涉性別歧視、違憲等,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3 日)裁定她敗訴,並下令鄒須支付懲教署一方訟費。
官接納懲教一方心理學家證供,指若女性曾受虐、自殘、有創傷,對疤痕等會更為敏感,長褲能提供更大安全感,而服務懲教逾 20 年的醫生也指未見過引致的健康問題;案中也有大量女囚希望以長褲為預設標準,署方有機制處理穿其他囚服申請,做法非僵化。
鄒幸彤的 Patreon 在判決前發文,稱訴訟只是問「為什麼男性在囚者在夏天可以穿短褲,女性不可以?」她提及穿「四季褲」又髒又汗臭的情況,又稱有女囚願意「站出來」訴說經歷,「有幸和大家一起走這一段⋯得到了多一點力量了呢。」政府則歡迎判決,指「印證懲教署做法合情、合理和合法」。
一名南丫島榕樹下村原居民,指其村代表於 2025 年 9 月去世,惟民政事務總署、離島區民政事務專員在村代表席位懸空下,便直接就南丫島南段鄉委會主席一職進行補選,質疑屬行政失當、構成非法選舉,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為村代表席位補選,及在村代表補選完成及就職前,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
經聆訊後,法官高浩文周五(1 月 2 日)指,本案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及勝訴機會,批出許可。另外,官原於本周二聆訊時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至周五,官指需要鄉委會執委會負責組織天后誕等,需維持其運作,撤銷臨時禁制令。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6 年參加新界東補選時,因競選傳單內有「自決前途」、「勇武抗爭」等字眼,選舉事務處要求他移除相關字眼,否則不能免費郵寄傳單予選民。梁於同年提出司法覆核,指處方侵犯言論自由,要求法庭推翻決定。
高院原訟庭事隔近 10 年,在周三(12 月 31 日)頒下書面判詞,正式駁回梁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沒有作出訟費命令。判詞沒有解釋原因。
正就「47 人案」服刑的林景楠,約 10 年前擔任海關見習關員時,在 Facebook 發表有關打擊水貨客及關員工作的言論,之後被革職。他 2016 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海關的解僱決定,惟因林沒交代申請法援進度,令案件拖延至今。
律政司一方申請駁回司法覆核,要求林支付訟費。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31 日)頒判決,認為林顯然已放棄案件,正式駁回司法覆核,但認為律政司多年來沒有追討訟費,拒絕就訟費頒下任何命令。
2019 年 1 月某天,Wilson 拿着花了一年時間準備的 39 頁陳詞,步進東區醫院會議室。那是他遵守有條件釋放令的第 9 年,亦是他第 4 次向精神健康審裁處申請覆核。這次聆訊比往年長一倍有多,約半小時後,主席宣布——維持原有釋放令。
Wilson 於 2010 年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兩個月後出院,但院方指他有「暴力病歷」,須遵守有條件釋放令,每月覆診和注射藥物。守令 4 年後,他才知道可以申請撤令,4 度自行覆核均失敗。
Wilson 形容,過程猶如在黑房對着牆壁控訴,「我點話我冇病?點話我好咗?」他之後經轉介接觸關注團體,才知原來可聘用律師及申請法援。
一個人「摸石頭摸咗 10 年」,他說不明白院方為何不解說清楚,「你無理由話,我啲 hidden(隱藏) 嘅嘢,我叫你自己去明白、去理解⋯⋯你畀我知下先啦,係咪呀?」
院方翌年主動檢視他的個案並撤令,但 Wilson 決意提司法覆核,挑戰醫管局做法。官司橫跨近兩年,法院上月最終裁定,醫管局沒確保患者知悉覆核權利,違反普通法要求。
踏出這一步,他說不僅為自己,更希望惠及其他患者,「件事係啱,我咪堅持落去囉」。
一名前高級入境事務助理,2019 年 8 月 31 日在太子站被捕,警方翌年結案並歸還證物。公務員事務局其後展開內部調查,今年 5 月將她革職。她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局方無理拒納她作供時記憶模糊,以致記錯乘車路線等細節。
案件周三(10 日)於高等法院聆訊,申請方強調她並非刻意隱瞞,只是記錯 18 個月前的行程,而且因經歷懷孕分娩,又承受沉重壓力,影響記憶及會面表現。局方則指,她可仔細交代當日其他行程的地點及時間,明顯有備而來,故最後判斷她刻意提供誤導資料,以隱瞞事實,作出革職決定並無不妥。法官高浩文押後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頒下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