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社企「膳心小館」月餅疑遭投訴來歷不明,被食環署查封貨倉內大批月餅,署方沒下令解封,至同年 12 月檢走該批月餅。「膳心小館」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食環署決定和賠償,周三(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指,本案仍未正式展開程序,押後本案至 5 月 16 日再訊,候商討議題、所需程序。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4 年 8 月,社企「膳心小館」月餅疑遭投訴來歷不明,被食環署查封貨倉內大批月餅,署方沒下令解封,至同年 12 月檢走該批月餅。「膳心小館」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法庭申訴,要求頒令撤銷食環署決定和賠償,周三(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指,本案仍未正式展開程序,押後本案至 5 月 16 日再訊,候商討議題、所需程序。
一名 23 歲男學生,周一(3 月 31 日)涉於城大食坊及圖書館內襲擊他人、偷竊他人財物,以及疑於警方到場後,襲擊警員及損壞其攝錄機。案件周三(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因留院沒有出庭,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7 日或被告出院日再訊。
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與外務副會長賴卓賢,上周五(28 日)以學聯成員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交出兩個會址的業權及單位。
學聯 Instagram 專頁曾於 2023 年發聲明,指會址曾遭人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又指被強搶公司控制權,刪去所佔權益和代表權。被告公司網頁同年亦發聲明,指看到「變了質的『學聯』…以各種形式非法霸佔『學聯』會址」。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 4 項提供虛假資料的傳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王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三(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提出,終院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的裁決,指控罪雖與本案不同,但同樣爭議條文的詮釋,即是以立法原意解讀或是以條文用語解讀,可作參考,著雙方審視該案的判詞,以作進一步陳詞。
上訴方稱,原審錯誤裁斷控方毋須舉證控方證人是「獲授權人士」,指「授權人員」致電時,應表明身分。官指,599D 條例是屬於緊急措施,故更加執著執法或調查效率,關注辯方說法是否有違立法原意,指會在雙方補充書面陳詞後 3 個月內頒判決。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二(4 月 1 日)在區院進入第 26 天審訊,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被告須就控罪答辯。
代表王光榮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稱,王不會作供、不傳召證人;但讀出一份承認事實,提到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等人,曾致函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等。代表程振明的大律師李澍桓亦稱,程不會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4 月 17 日續審。官裁定表證成立後,王光榮、程振明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
林卓廷被控披露 721 帶隊搜查南邊圍的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一案,終審法院 5 名法官周二(4 月 1 日)以 3 比 2 裁定律政司得直,恢復林「披露受查人身分」的定罪及 4 個月監禁的判刑。正就另案服刑的林再被加監,若沒有獄中減刑,他最遲或至 2031 年才獲釋。
5 名法官就控罪條文的詮釋方法,出現明顯分歧。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認為,應該側重維護廉署調查保密的立法原意,即披露任何廉署進行中的調查都屬犯禁。常任法官霍兆剛、林文瀚不同意,認為條文用語只限於貪污調查,沒法支持引伸至廉署的所有調查。
海外非常任法官歐頌律閱讀 4 名法官的判詞後,認同張舉能、李義的看法,指二人的詮釋能確立而不是削弱控罪條文。《法庭線》向廉署查詢對裁決的回應,以及對游乃強的調查進度,獲回覆指「廉署尊重法庭的裁決。對案中提及的調查,廉署沒有補充。」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Q&A|林披露了甚麼?雙方對《防賄條例》有甚麼解讀?
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免稅慈善機構「齊惜福」,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被同一間室內設計公司,分拆 3 案入稟追討拖欠的裝修、冷氣及電力工程尾數,共逾 21 萬元。梁唐青儀其後指工程未完成反申索 22.5 萬元。
小額錢債審裁處周一(31 日)裁定雙方部分申索成功,「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約 9.5 萬元,申索方則須向「齊惜福」支付約 3.2 萬元,即扣除反申索的款項後,「齊惜福」須支付逾 6.3 萬港元。
散庭後,申索方及被告方向法庭書記釐清判決金額。書記遂讀出三宗案件各方須支付的金額。 梁唐青儀問書記,「可唔可以上訴?」書記回應稱,如果對判決不滿,可在 7 日內覆核申請或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上訴許可。
前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2023 年入稟起訴同為鑽石山「星河明居」的一名居民,指他涉於前一年,在屋苑的 WhatsApp 群組中誹謗她,要求法庭禁制其行為,同時要求該居民就誹謗賠償。案件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庭上指,原告及被告雙方均決定展開審訊,料為期 12 天,惟由於原告有兩名代表大狀,其中一人暫未能聯絡上、提供日程,故正式開審日待定。
海關在 2021 年檢查入境貨物時,發現一批從巴西寄來的的肥皂,內含 4,173 克可卡因。兩名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販毒罪,周一(31 日)在高院被判囚 16 年 8 個月至 17 年 4 個月。法官陳慶偉判刑時稱,本案有兩個加刑因素,包括將毒品由海外帶來香港,及涉及年輕人,各加刑 12 個月。
庭上提及,其中一名男被告王浩昇於 2025 年 1 月,因暴動及串謀傷人罪, 判囚 5 年 3 個月,翻查資料,王是涉及白衣人案。官另下令將王本案的刑期,與白衣人案的刑期分期執行。
59 歲男子被指在 2012 至 2013 年自稱是警察,對 16 歲學生稱「搜出毒品」,再先後以不同藉口騙取近 5 萬元。他棄保潛逃逾 10 年,去年在羅湖再被捕,上周承認欺詐、盜竊等 10 罪及處理求情,至本周一(31 日)在區院被判囚 30 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時指,被告令案發時為中學生的事主誤信他為男警,犯罪手法比同類案件更精密,包括再三訛稱事主涉嚴重控罪、事件涉廉署及需銷毀證據等,抓緊事主入世未深的特質而一再施壓,明顯是食髓知味,卑劣得令人髮指,事主所受的驚嚇、困擾可想而知。
官另批評,被告在被捕後,竟稱是事主搶劫在先,直斥被告謊話連篇。另考慮他潛逃,不給予全數三分之一認罪扣減,但准全數控罪刑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