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 15 名案發時 14 至 24 歲的被告被控暴動,一人早前認罪,其餘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六(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

他們須還押至 9 月 26 日求情、 10 月 4 日判刑,待為 5 名現 18 至 19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其餘被告則索背景報告。

本案 14 人均沒直接證據指控其參與暴動。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納數名被告及辯方證人的供詞,並指考慮各人被截停時衣著、攜示威者裝備等,認為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各人是蓄意留守現場,從而支持及鼓勵其他示威者,是有意圖參與暴動。

Read more

3男否認WhatsApp群組煽惑殺警 首被告:看過831太子站片段後開始對警方不滿

3男否認WhatsApp群組煽惑殺警 首被告:看過831太子站片段後開始對警方不滿

3 名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和其家屬,否認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四(7 日)在區院展開第四日審訊。

首被告在控方盤問下稱,看過 831 太子站的片段後開始對警方不滿,又同意就反修例事件,自己及另外兩被告是「反政府」、不滿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辯方主問則引首被告訊息曾提及「無人機掉電油火種」,他庭上解釋沒玩過無人機,稱只是「大家天馬行空緊」。

控方盤問時又質疑指示威者堵路、阻人上班,「咁你要公道持平㗎嘛,既然無俾警察拉過、打過、濫暴過…公道對兩邊㗎嘛」,並問「點解要『雙標』?」另一度誤稱佔中是由國民教育引起,其後庭上修正,稱「抱歉先,我自己叻唔切」。案件周五續。

Read more

10.1灣仔|兩男否認暴動 一人供稱往行夜山途中突被制服、警車上被踢頭

10.1灣仔|兩男否認暴動 一人供稱往行夜山途中突被制服、警車上被踢頭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拒絕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3 人「踢保」後被重新拘捕,其中兩人被控暴動,案件周四(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

其中一被告作供,稱當日原打算到附近健身,沿途看到遍地雜物,故幫忙拾起可回收的物品,包括當日被搜出的美國國旗、印有「fight for freedom」旗幟等。

被告又稱,到埗後發現健身室關閉,故決定到港島行夜山,途中突然被人撲倒,「壓到我手腳同心口都好痛」、「企唔到起身」,而被抬到警車後感到有人大力踢自己頭部,遂向身邊的警員指「有警察打人」,但該警員請在場其他警員作證指沒人襲擊他。案件周五續。

Read more

10.1黃大仙|青年暴動囚4年半 稱曾攙扶警離開現場 申定罪及刑罰上訴許可被拒

10.1黃大仙|青年暴動囚4年半 稱曾攙扶警離開現場 申定罪及刑罰上訴許可被拒

有網民於 2019 年國慶日發起「六區開花」行動,多區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控暴動罪。當中一名 22 歲青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4 年 6 個月。他不服定罪和刑罰,周四(7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申請方指,現場有片段顯示,青年被制服後,曾攙扶一名受傷警離開現場,其行為與他是否有意圖參與暴動相關,惟原審官沒考慮此點,判刑時亦對其善舉隻字不提,沒作出扣減。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即日頒判詞,指此事發生於申請人被捕後,無法支持他沒意圖參與暴動,又指申請人不作供,試圖依賴「旁枝末節」要求法庭作出猜想,並不恰當。

至於申請方指青年「救助」警員屬減刑因素,法官指,警員盤問下表明「我唔同意佢(申請人)係幫緊我」,並指當時搭著其後頸,是以防他逃走 。法官又指,即使接納他曾「協助」警員,在「暴動」此嚴重罪行下,原審拒絕考慮此求情並無不妥。

Read more

5男被指47人案開審前「阿布泰」分店叫囂 被控遊蕩 押後再訊

5男被指47人案開審前「阿布泰」分店叫囂 被控遊蕩 押後再訊

今年 2 月開審的「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告林景楠於審前覆核間改認罪,並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5 男子被指於該案開審 3 日前,到林所創辦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旺角分店叫囂、大叫「林景楠」等,被控「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周四(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到 10 月 18 日聽取答辯,指數名被告、包括兩名未成年被告,希望與律政司商討進一步建議,「睇下係咪有需要開審」,控方不反對押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除了因另案而服刑中的 28 歲被告外,其他被告續保釋。

Read more

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即日被拒 終院判詞:條例已失效

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即日被拒 終院判詞:條例已失效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是首宗涉及示威、被告不認罪被裁罪成的限聚令案件。高院於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周一(4 日)開庭處理,法官即日拒絕批出許可。終院事隔 3 日,於周四(7 日)頒判詞指,限聚令是政府因應緊急疫情所制定的公共衛生規例,現時已期滿失效,成為「一紙空文」,因此其正確詮釋,不再具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

就申請方指,若未來再出現疫情,會實施類似規例,判詞認為,政府採取甚麼感染控制措施,取決於疫情性質等因素,沒有任何基礎假設政府會發布相似規例。

Read more

3男否認WhatsApp群組煽惑殺警 首被告供稱詛咒警去世為「頂頸」、無意實行

3男否認WhatsApp群組煽惑殺警 首被告供稱詛咒警去世為「頂頸」、無意實行

3 名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和其家屬,否認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三(6 日)在區院展開第三日審訊。首被告供稱在群組提及「唔死返啲警察」等,僅是發泄怨氣,承認是「黑心」詛咒,但重申只是「頂頸」,無意實行或傷人。

首被告又解釋,曾稱「黑警唔失控,市民何來會失控」,因認為市民和平示威,惟警方的手段不斷升溫,示威者遂相繼升溫,認為警方「係有一定責任」。至於與次被告在群組討論不擇手段攻擊敵人,他稱說法「誇張咗少少」,重申僅「互相附和、圍爐取暖」。案件周四續。

Read more

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11 人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3 人分別承認阻差及管有鐳射筆,還押至 9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背景報告。另外 6 名不認罪被告押後至 11 月 6 日作預審,餘下一名被告同日答辯,眾人續准保釋。

Read more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二(5 日)在區院續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7 人在科學館廣場及華懋廣場外被捕,其中任職護士的被告,於警誡下稱經過尖沙咀聽到多人叫囂和慘叫,遂上前查看是否有傷者需協助。另一被告警誡下則稱路經尖東,「我無搞事」,並指想看有沒有人需要水,故買了一箱水打算派發。

控方又指,有被告在科學館廣場一帶聚集,警告後未有散去,且被搜出剪刀、口罩、眼罩、防毒面罩及頭盔等,指控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集結,並指第九被告管有鐳射筆,是擬供自己或他人用作傷害他人。案件周三(6 日)續審。

Read more

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刑毀等4罪成 還押候判 官稱肯定兩警沒錯認被告

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刑毀等4罪成 還押候判 官稱肯定兩警沒錯認被告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港島一帶有多人集會。一名當時 17 歲青年被指在港鐵天后站破壞光管等設施,並在英皇道企圖以火機點燃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 5 罪,經審訊後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交替控罪以外的 4 項控罪全數罪成,還押至 9 月 25 日判刑,以候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法官王詩麗在判詞中指,肯定兩名警員沒有認錯被告,而被告沒有合理辯解,有意圖刑事損壞、縱火,「造意昭然若揭」,裁定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 17 歲,雖有案底、曾入勞教中心,但該案發生於本案之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紀,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