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被高院原訟庭駁回,亦拒向二人發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二人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不過終院網頁最新顯示,二人的申請已於今年 5 月 20 日被撤回或被終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被高院原訟庭駁回,亦拒向二人發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二人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不過終院網頁最新顯示,二人的申請已於今年 5 月 20 日被撤回或被終止。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被高院法官駁回,蘇周二(27 日)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再被駁回。據了解,蘇一方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社民連被指 2021 年在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一案,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去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今年 2 月再被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陳寶瑩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四(22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6 月 19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子黃煡聰,2022 年入境時被捕,他承認《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被判囚 5 年。他就因刑期下限未獲全數認罪扣減,申請刑期上訴許可,今年 4 月被上訴庭駁回。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黃煡聰已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去年至今,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累積有 6 人離任。政府周四(8 日)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將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任命前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楊偉廉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楊偉廉獲任命後,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將由 5 人增至 6 人。
特首李家超指,楊偉廉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將有實質的貢獻,又指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彰顯《基本法》保障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亦顯示外界對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
翻查紀錄,終院曾有不少新西蘭籍的海外法官,在 2006 年高峰期共有 4 位,包括艾俊彬、顧安國、韋卓善及高禮哲。2015 年剩下前新西蘭最高法院法官高禮哲,他同年去世。楊偉廉為近 10 年來首位獲薦加入終院的新西蘭籍法官。
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范禮全(Robert French)3 月底提早請辭,令終院海外法官人數進一步減至 5 人。他去年 6 月仍稱留任較合適,惟 9 個月後指,注意到海外法官的角色變得「愈來愈不合時宜,可說是表面裝飾」。
政府與司法機構均感謝范禮全的貢獻,又指變動不會削弱司法制度或終院運作。《法庭線》翻查,范禮全共參與審理 15 宗案,他在「協和小學試題外泄案」收窄被指為「萬能 Key」控罪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範圍,令政府其後訂立「窺淫」等罪,針對偷拍案件。
范禮全曾在判詞強調,法院的職責是釐清立法目的以指明其詮釋,而非確立對社會有利的目的並詮釋法例以符合該目的。常任法官霍兆剛今年初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中,亦引用范禮全的判詞。
司法機構周五(11 日)發聲明表示,現年 78 歲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范禮全,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遞交辭呈。聲明提到,終院現時共有 9 名非常任法官,包括 4 名非常任香港法官,以及 5 名非常任海外法官,又指近期法院人員變動,不會影響終院運作。
政府發言人指,范禮全在請辭信中表示,十分尊敬香港特區司法人員及其獨立性和誠信,對與他們共事感到榮幸。政府對他辭任表示遺憾,感謝對方多年貢獻,並強調個別法官的去留,不會削弱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基礎。
終院去年共有 5 名海外法官先後不續任,或提早請辭,連同剛辭任的范禮全,終院目前餘下 5 名海外法官,包括 2 名英籍法官賀輔明、廖柏嘉及 3 名澳籍法官甘慕賢、祈顯義及歐頌律。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倡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的帖文,被廉署起訴。蘇在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改為認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他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月被高院駁回。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蘇浚鋒已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應《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 4 項提供虛假資料的傳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王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三(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提出,終院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的裁決,指控罪雖與本案不同,但同樣爭議條文的詮釋,即是以立法原意解讀或是以條文用語解讀,可作參考,著雙方審視該案的判詞,以作進一步陳詞。
上訴方稱,原審錯誤裁斷控方毋須舉證控方證人是「獲授權人士」,指「授權人員」致電時,應表明身分。官指,599D 條例是屬於緊急措施,故更加執著執法或調查效率,關注辯方說法是否有違立法原意,指會在雙方補充書面陳詞後 3 個月內頒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