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19 日)展開第二天聆訊,續處理《華》中止聆訊、將鄭與《華》的談判電郵呈堂等申請。
對於《華》一方指稱鄭提檢控動機不良,代表鄭的資深大狀祁志反駁指,談判時鄭的立場是要求復職、拒絕保密,《華》一方庭上以「敲詐」形容鄭索取 300 萬元賠償,鄭一方亦大可說《華》要求鄭不採取法律行動、要同意保密,一樣是形同「敲詐」。
庭上另透露,雙方談判電郵涉「無損權利」內容。《華》一方指,就是否准呈堂,官應考慮保障被告方得到公平審訊。官押後下周一決定。料鄭嘉如同日將作供。
首天審訊|被告方提中止聆訊、質疑檢控動機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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