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被指於休班期間,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強吻懷孕的女店長,更抓其胸部一下,逃跑不果後跪求以百萬賠償,換取事主夫婦不予追究。他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梁雅忻周四(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事主 X 為圈內「女神」,惟銷售手法「比較特別」,常對客「黐身黐勢」,更曾經「攞個胸撞埋嚟」,自己則嚴詞拒絕。被告又指,社會運動期間被 X 問及政見,X 又向他表示自己與丈夫是「黃色、深黃色」,更曾命名寵物狗為「popo」。 被告又指,事主經常聲稱遭非禮。被告亦提到,案發前因父親患癌、夫妻不睦和工作不順而開始酗酒,當日喝了兩杯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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