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日,佐敦道、上海道交界發生 5 車意外,7 人受傷。涉事一名男司機,被控販毒、狂亂駕駛傷人、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 4 罪。案件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穿白色襯衣、戴眼鏡應訊,毋須答辯。辯方申請保釋,裁判官曾宗堯聽罷控辯陳詞後拒絕,並押後至 12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被告離庭前,有親友與他揮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剛過去的周日,佐敦道、上海道交界發生 5 車意外,7 人受傷。涉事一名男司機,被控販毒、狂亂駕駛傷人、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 4 罪。案件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穿白色襯衣、戴眼鏡應訊,毋須答辯。辯方申請保釋,裁判官曾宗堯聽罷控辯陳詞後拒絕,並押後至 12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被告離庭前,有親友與他揮手。
20 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 9 月,管有虛假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藍色牛仔短袖襯衣、紮馬尾到庭應訊。
辯方一度指,被告父親正趕往香港交律師費,而被告擬不認罪,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稍作押後。及後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3 日,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官接納。辯方申請保釋,控方表示反對。官聽罷雙方陳詞,拒絕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蔡的前家姑李瑞香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求情,期間被告撤銷擔保,須還押。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包括數年前警員上門找兒子鄺港智,但李稱沒問曾任警長的丈夫。而蔡母就蔡失蹤報案後,李致電蔡母責怪對方;據片段,有理由相信鄺港智在被告住處留宿,但被告在警員查問時未直接告知,亦未有提供鄺的聯絡方式等。
官批評,被告回應警員查問時「玩弄文字遊戲」、「放煙幕,帶警員遊花園」,在各類證據疊加效應下,認為被告是「護子心切」犯案。
2022 年 2 月,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間,28 歲患自閉症男子被指在 TG 群組,發布「炸核酸站」、「隨機殺狗」等訊息,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刑事損壞等 3 罪受審,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本月 25 日判刑。
辯方爭議警方調查不公,包括沒安排合適成年人陪伴被告錄口供、發問具壓迫性等。暫委法官崔美霞指,被告溝通自如、懂得使用緘默權,不接納他錄口供時,受精神病症狀影響。
官認為,涉案訊息清晰、有條理,拒接納被告供稱是「發晦氣」。官又指,訊息內「狗」的意思,唯一合理推論是指警員,認為被告對警員、全民強制檢測不滿,鼓吹他人作出傷害行為,具煽惑意圖。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 5 人,指他們今年 4 月底至 5 月中,多次經電話、電郵和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虛假訊息,聲稱會引爆在中央駐港機構和啟德主場館內的炸彈,並發放宣揚「台獨」和「港獨」等訊息。其中一名 35 歲男子被控炸彈嚇詐行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 5 罪,周三(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指,正與辯方商討控罪、案情,「好有機會可以比較簡單地處理到呢單案件。」《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押至 10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19 歲女子被指於今年 3 月至 5 月期間拍攝宣傳短片等,被控一項煽動罪,指她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香港議會」。案件周二(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穿黑色短袖上衣,家人到庭旁聽。控方指辯方需要閱讀案件文件、索取法律意見,再決定答辯意向,同意押後案件。
被告有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控辯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並押後至 10 月 31 再訊,被告須還押。官亦要求辯方在 10 月 24 日,提前向法院表達答辯意向。
(編按:本文於 2025 年 8 月 22 日約 17:30 修改,原報道錯指被告的丈夫要求她毀滅車輛上的證據,正確為被告的前男友。)
一名男子前年駕駛私家車遭警員截停後,開車撞警車,再倒車輾過警員腳部逃遁,最後將車泊在粉嶺一個停車場。其前女友涉翌日企圖銷毀男子在車上的指紋,並取走男子的個人物品,周五(22 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
判詞指,被告的前男友要求她毀滅車輛上的證據,而被告回應「我試吓」及「好」,兩人已達違法協議;而其後被告亦出現在停車場,詢問前男友「而家點」,再據前男友指示拍攝車輛行車證的相片及打開車門。
辯方指被告育有 3 歲及 5 歲的女兒。法官謝沈智慧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0 月 22 日以候背景報告,重申絕無承諾報告對法庭有約束力。被告還押候判。
47 歲男警涉於 2019 年 7 月,向俗稱「遮仔會」的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逾 50 萬元債務,詐騙批出 5.7 萬元貸款,他經審訊後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詐罪成,裁判官王證瑜拒絕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被告還押至 8 月 28 日判刑。
官拒納被告供稱因 2019 年工作繁忙、身體不適而文件出錯的說法,認為不合理、不可信,指就算他「剔錯」沒其他貸款,也沒理由填錯自己每月還款額為「0 元」;又指考慮到若申報另有貸款,申請人須交額外入息證明才會獲批貸款等,裁定被告有意圖詐騙。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11 日)在高院召開第二次審前覆核。辯方確認何俊仁將改為擬認罪,並指已收到控方草擬的案情撮要初稿,辯方正檢視,估計需要召開紐頓聆訊(法律 101 文章)爭議案情的機會不大。
法官李運騰指案件將如早前所定,今年 11 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預留 75 天,橫跨聖誕及農曆新年,又指會先處理鄒幸彤的申請,決定審訊「會如何進行,或者會唔會進行」。翻查資料,鄒早前提出「撤銷公訴書」等申請。
何俊仁自 2021 年被捕、還押,一度獲准保釋約 7 個月,其後被指違反條件遭重新收押,至今還押逾 1,200 天。李卓人、鄒幸彤則一直還押,至今逾 1,400 天。
35 歲已停職男警,被指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周四(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被告有一次同類型刑事定罪紀錄,今次於感化令期間再犯案。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1 日判刑,並索取戒毒所報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翻查報道,一名同名男警於 2024 年,在葵涌警署內當值被揭藏毒,之後再在街上被截查時,被發現藏毒,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