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7.1銅鑼灣|男學生縱火等罪成候判 官指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 被告「毫無絲毫悔意」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辯方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強調涉案的縱火規模不大,被告案發時並非挑戰警權,加上他擔保期間無放棄自己,繼續學業和工作,望予以輕判。法官謝沈智慧回應「希望還希望,法律還法律,你俾個基礎我。」又指本案涉夥同犯案和有預謀,加上涉案地點為繁盛商住區,有多項加刑因素。

法官另提到有求情信指,被告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公平環境挺身而出,質疑「你去燒美心,因為佢講咗啲嘢你唔同意。係咪調轉美心可以去燒返佢間屋?」案件押後至 3 月 15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判。

Read more

7.1銅鑼灣|17歲男學生縱火等4罪全部罪成 還押2.28判刑

7.1 銅鑼灣|17歲男學生縱火等4罪全部罪成 還押2.28判刑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他否認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控方片段中的男子為被告,指他當日與其他黑衣人行事,到「美心西餅」捲閘投擲汽油彈,夥同他人縱火,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 2 月 28 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有旁聽親友聞判後痛哭。

Read more

2020.7.1銅鑼灣|2男非法集結罪成 官指與呈堂片段中人外觀相符 還押2.9判刑

2020.7.1銅鑼灣|2男非法集結罪成 官指與呈堂片段中人外觀相符 還押2.9判刑
2020 年《國安法》生效翌日的七一遊行,有示威者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高叫政治口號,被警方發射水炮驅趕。事隔近兩年,警方於 2022 年 5 月,重新拘捕 4 名「踢保」男子,同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 2 男不認罪受審,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王證瑜指,案發時警方設置防線,有人在馬路聚集,及以雜物堵路,但被告稱當時沒有遊行集會或示威的說法有違常理,拒納其證供。裁判官另指呈堂片段清晰,2 人曾舉傘跟隨他人搬鐵欄堵路,認為他們在場鼓勵其他示威者。

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判刑,期間分別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裁判官指案情嚴重,2 人需還押候判。

Read more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25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一年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25 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一年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24 歲工程師涉在銅鑼灣,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其手臂,其後在機場被捕。其 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早前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姚勳智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她監禁 12 個月。

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成就傑出(outstanding ),在案中角色不關鍵,犯案沒有經長時間計劃。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為工程師所干犯的案情嚴重,若非警方迅速拘捕,他可能已在女友協助下離開,此舉打擊司法公義的執行。

法官續指,接納沒預謀犯案,背景報告及求情信均形容人格非常正面,以 15 個月為量刑起點,調低至判囚 12 個月,又指已把量刑降至最低,望被告反省,出獄後貢獻社會。

Read more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遺書稱警打傷市民、包庇罪犯 官關注讀遺書或成政治表述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遺書稱警打傷市民、包庇罪犯 官關注讀遺書或成政治表述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研訊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三天。庭上首度公開梁的遺書,透露他希望把遺產捐予記協,又批評警方打傷市民、包庇罪犯,沒有法律可以制衡他們。

另一份文件則提到,梁的行動「希望可帶來制衡」,文末又形容「當生命到最後,你可能會問吓自己:『之前做嘅事會唔會令你自豪?世界因為你變好咗定變壞咗?自由咗定專制咗?』」

庭上讀出文件時,警方代表強調,絕不縱容極端不實的內容,但基於公眾知情權,不反對讀出文件。裁判官亦指,法庭不容許有人宣示政治立場,需作出平衡,最終決定由研訊主任概括讀出文件。

Read more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警長指受傷警唇色蒼白 曾要求優先送院不獲理會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警長指受傷警唇色蒼白 曾要求優先送院不獲理會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研訊周四(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天。與受傷警蘇敬祖一同執勤的警長形容,蘇被襲後唇色蒼白「估佢唔掂啦」,要求到場救護員先把蘇送院,但救護員指梁的情況需先送院急救。警長一度反駁「唔得喎,我同事都唔得咁濟」。他指最後待另一輛救護車到場,陪同蘇到醫院急救。庭上又播放警方拍攝的片段,見到梁當時被鎖上手銬,一度面朝下倒卧在地,地上有血跡,有警員為他急救。法醫為梁健輝解剖遺體,指梁的死因為胸部刺傷,傷口穿透心胞心臟、肝臟、橫隔膜等,大量出血,影響心臟功能致死。 警長:得知「阿祖俾人拮咗刀」感到「心好驚」 法庭傳召當日與受傷警蘇敬祖一同執勤的警長 33933 文藝峰作供。文供稱,他在晚上約 10 時聽聞有人大叫「有刀」,現場「啲人移動好快」。文目睹一名男子在崇光百貨外被警包圍,右手以物品在身邊上下移動。 此時,有人告知他「阿祖(蘇敬祖)俾人拮咗刀」,文稱蘇與他共事多年,聽到事故後感到「心好驚」,立即放下手上工作尋找蘇。文見蘇當時躺在地上,有同事協助急救,有大量血滲出。文上前按着蘇的額頭,並捉着其手,見他眼睛半開合、嘴唇青白。文指當時「估佢唔掂啦」,蘇亦開始想睡覺,有同事叫道「阿祖唔好瞓」,蘇則細聲表示「唞氣好辛苦」。 警長:曾要求優先送蘇敬祖去醫院 文憶述,救護車到場時,他要求救護員先把蘇送院急救。但救護員拒絕,指另一男子(梁健輝)已失去呼吸脈搏,須先送院救治。文反指「唔得喎,我同事都唔得咁濟」,指蘇仍有呼吸脈搏,應優先送院,但不獲理會。文最終待另一輛救護車到場,陪同蘇到醫院急救。 文供稱,當蘇登上車後氣息更差,救護員用心為他急救。此時,文在庭上突然停頓數十秒哽咽,裁判官問他是否能繼續。文續指,救護車抵達醫院後,醫療團隊為蘇急救。文又向醫生提議蘇可能肺部受傷,醫生遂在診治後安排蘇動手術。文作供期間又提到,要「代表警隊多謝瑪麗醫院」,指「阿祖條命執得返,都係多得周醫生協助」,並大讚團隊專業有效率。 片段顯示:梁健輝曾被鎖手銬 面朝地倒卧 另一名曾為梁健輝急救的女督察潘煒琦供稱,她在警車得知有人需要增援,遂前往崇光現場。潘見梁倒卧在地上,上前為他用敷料按壓傷口止血,再檢查時發現他已沒有呼吸脈搏,於是進行心肺復甦法及以心臟去顫器急救,待救護員到場接手。 庭上播放警方拍攝的片段,見到梁當時被鎖上手銬,一度面朝下倒卧在地,地上有血跡,有警員為他急救。鏡頭及後轉拍蘇敬祖,片段傳來聲音「畀呢個走先啦,佢冇力啦」。 法醫:死因為胸部刺傷 大量出血影響心功能 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劉兆基,當晚 10 時半接手為梁急救,劉指梁已沒有心臟活動,胸口有兩處傷口。劉為梁插喉,形容梁左胸有兩處 3 及 4 厘米長的傷口,肯定已傷及肺部,亦有機會傷及心臟。劉為梁的左胸腔進行引流,計及他流在床上的血,估計失去超過一公升血液。劉再為梁進行電擊及注射強心針等,仍沒有起色,終在同日晚上 11 時 20 分宣布死亡。劉兆基在研訊主任提問下形容,院方接收梁時,他已沒有呼吸脈搏,可算是「死亡狀態」。而刀傷影響心臟功能,再加上失血過多,屬致命傷口。 法醫林衛國於 7 月 5 日為梁解剖遺體,形容其左胸有兩個傷口,兩個傷口的末端鋒利尖銳,傷口分別貫穿左前胸壁、左心室,穿透腹腔及肝臟等,兩個傷口深度分別為 9.5 及 7 厘米。法醫指,梁的死因是胸部刺傷,傷口穿透大胸壁、心胞心臟、肝臟、橫隔膜,造成大量出血,影響心臟功能致死。林指傷口可經由刀一樣的利器造成。 警務處被列作利害關係方 死者梁健輝終年 50 歲,他在 2021 年 7 月 1 日用刀刺向警員蘇敬祖後,疑再自刺胸口身亡。法庭選出兩男三女陪審團,案件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主理,研訊主任由外聘大律師葉志康代表。警務處被列作利害關係一方列席,由大律師陸栩然代表,死者家屬則沒有律師代表。梁健輝胞兄作供後沒有繼續出席研訊,家屬席一直懸空。 CCDI-555/2021(MC)

七一刺警案|梁健輝死因研訊 受傷警:刀刺左背近膊頭 至今未能執行職務

7.1 刺警案|梁健輝死因研訊 受傷警:刀刺左背近膊頭 至今未能執行職務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庭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6 天的死因研訊。

梁的胞兄在上午作供後,法庭下午傳召受傷警蘇敬祖作供。蘇供稱案發時,梁以左手大力按着其左膊,右手用刀刺向他的左背近膊頭位置。蘇邊跑邊大叫「有刀有刀!幫我!中咗刀!」蘇形容事前不認識梁,案發當天並沒與人起爭執,亦不知道為何遇襲。而傷口傷及肺部,至今因傷仍未能執行職務。研訊周四(1 日)續。

Read more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必知男友曾犯案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必知男友曾犯案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24 歲工程師涉在銅鑼灣,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其手臂,其後在機場被捕。工程師早前認暴動等兩罪,被判囚 5 年。其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周三(30 日)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押至 12 月 21 日求情。

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在工程師犯案不久後,女被告便多次瀏覽及尋找航班資料,又陪同對方前往機場。官指難以接納女被告不知悉男友當晚突然離港的原因,加上被告於男友被捕後,更換新電話和刪除機票相片,認為她必然知悉男友曾犯案而打算潛逃,繼而不斷提供協助。

Read more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不知他曾在《蘋果》工作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梁日記首度公開 胞兄:不知他曾在《蘋果》工作
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庭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6 天的死因研訊。

梁的胞兄在提問下指,死者生前沒提及社會、政治或新聞事件,沒與他傾談政治立場、亦沒與警方發生不愉快接觸。胞兄又指,在梁死後才得知他曾於《蘋果日報》工作。

庭上又展示梁的日記,當中有手寫字寫上「經過 721,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仲用埋忠誠勇毅做口號,真係忠誠勇毅,全部契弟。」

Read more

被指7.1崇光刺警現場藏𠝹刀 18歲女子藏武罪名不成立 官:未達唯一合理推論

被指 7.1 崇光刺警現場藏𠝹刀 18 歲女子藏武罪名不成立 官:未達唯一合理推論
2021 年 7 月 1 日,一軍裝男警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出被人用刀刺傷,警方封鎖現場期間截查一名當時 18 歲少女,發現她藏有一把𠝹刀。少女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周五(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何慧嫻拒納被告證供,批評她解釋為何逗留封鎖現場等問題時語無倫次、狡辯、諸多藉口、胡說八道,行為亦奇怪不尋常。惟考慮被告當時兩手抱着引警注意的大狗毛公仔,𠝹刀又藏在袋內雜物中,要從中取刀傷人不是易事,遂裁定控方舉證未達至唯一合理推論,罪名不成立。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