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屯門|3人認非法集結2男囚9月 官為案發時14歲青年另索更生中心報告

10.30屯門|3人認非法集結2男囚9月 官為案發時14歲青年另索更生中心報告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承認非法集結,其中兩名被告被判囚 9 個月。法官謝沈智慧早前拒納同一事件為案例,指該案法官未考慮示威者對執法作出挑戰,惟她周四(13 日)改稱會「睇齊」該案的判刑。

法官指,本案屬早有預謀,嚴重之處在於示威者公開挑戰警方的執法權力,被告有備而來,攜帶裝備,支持及鼓勵在場示威者。法官同意本案沒有使用汽油彈等攻擊性較強武器,願給予「最寬大」的認罪扣減。

法官早前為案發時 14 歲青年索取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惟他只適合到教導所服刑,該院所關押期最長可達 3 年。法官認為,將他判入教導所屬過重刑罰,「變咗佢係最細,但判刑最重,令我呢幾日坐立不安」,遂要求另行索取更生中心報告,押後至 4 月 20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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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畢業禮案 17歲男認非法集結 還押4.20判刑

中大畢業禮案 17歲男認非法集結 還押4.20判刑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光時」等橫額及叫口號。事後兩青年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及後改控二人非法集結罪。其中 1 男認罪被判入教導所,另一名案發時 17 歲男生,周一(3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王詩麗下令為被告索取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案件至 4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兩被告到中大參與遊行,舉起印有「12 港人」名字的白紙,又以揚聲器叫「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口號,及唱《願榮光歸香港》。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遵守嚴峻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社交程式,反映他在適當監管和輔導下能循規蹈矩,期望可判處短期禁閉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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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六四|58歲男認旺角非法集結囚7月 官:不能輕視可演變成暴動

2020六四|58歲男認旺角非法集結囚7月 官:不能輕視可演變成暴動
警方於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拒絕批准舉行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旺角區爆發警民衝突。58 歲男子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法官林偉權周四(30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個月。

被告自行陳情時,提及他因本案受傷,需接受長達 4 個月的治療。法官判刑時指,本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但不能輕視非法集結可以演變成暴動,考慮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犯案,並非擔任領導角色,判囚 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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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47人案|區諾軒將完成作供 料下周傳趙家賢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踏入第七周審訊,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另外,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法官又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另外,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包括他是否和理非、「黃營」及反建制派。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一回咩事呀呢個係?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涉「隱世市集」售煽動刊物 「姜牧師」等3人判囚5至10個月 2023 年 1 月,警方國安處搜查旺角「隱世市集」,檢走包括有關 2019 年社運的刊物。控方指內有多項「警暴」指控及「光時」口號等。網媒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及租攤檔兩夫妻 3 人承認一項串謀煽動罪。3 人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當時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耿耿於懷,受刺激容易再挑起情緒,願意付費購買的人大多同情示威者或認同相關口號,向這些志同道合的人銷售刊物,更容易導致「死灰復燃」,如同埋藏「計時炸彈」。 控方案情原列出攤位的其他貨品,指屬「環境證供」。羅質疑對被告不公,控方終同意修訂。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 Read more

10.30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10.30 大興行動基地|3人認非法集結 官拒納同事件另案作求情
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其中 3 人早前承認非法集結,法官謝沈智慧周五(24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聽取求情後,決定將 3 人還押至 4 月 13 日判刑,以待為當中未成年被告索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

辯方求情時,引同一事件的另一案例,指該案判詞指是次示威無掟磚等行為、無阻附近行車,對公眾地方未構成嚴重威脅。但謝沈智慧不接納,指該案法官未考慮示威者對執法作出挑戰,指本案「示威者挑戰緊警方執法 ... 佢係挑戰緊 law and order(法律與秩序)吖嘛」,而針對警方的話,性質則較嚴重。

她又指,就算被告無其他行為,但選擇留在案發現場,已等於鼓勵此等行為,「人哋做嘅嘢佢哋都要負責」,故此非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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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獲判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月 11 日,即中大第二學期的開課日,有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 2 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 1 被告早前獲判表證不成立,其餘 2 人周五(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區另申請訟費獲批。

裁判官朱文瀚指,雖然警員稱有片段拍到 2 被告曾拍卡進出宿舍,但相關片段沒有連貫性,未能拍到 2 名被告從一地點前往另一地點,控方亦未提供證據證明拍卡紀錄真確性。裁判官又指,區倬僖當天身穿的紅色上衣、現場檢獲的膠袋沒有獨特性,另一學生在案發現場外拍攝,亦不等於有參與搗亂行為,加上他們並非在現場被捕,難以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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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警指查看閉路電視片段及宿舍拍卡紀錄 推斷出被告身分、包括區倬僖

中大撒粉案|警指查看閉路電視片段及宿舍拍卡紀錄 推斷出被告身分、包括區倬僖
2021 年 1 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周二 (7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

警方事後翻查中大閉路電視片段,辨認 3 名懷疑涉案的男子,再憑他們的衣著打扮,比對書院大堂的閉路電視,確認當中兩人曾進入宿舍。警員再查看拍卡紀錄,指二人分別為區倬僖及本案第四被告。審訊周三(7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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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3人被控非法集結 保安稱黑衣人曾呼「唔使show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3人被控非法集結 保安稱黑衣人曾呼「唔使show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2021 年 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周一 (6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報稱受襲保安供稱,案發時目擊數名黑衣人衝向保安站,並叫喊「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又推開鐵欄及掃走枱上雜物。他指拉著其中一人的背囊時,被人向頭部撒粉,頓時感到「乸眼」並鬆開手,隨後用對講機要求支援。他送院經診斷後確認眼睛「輕微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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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荃灣|事隔2年半再被捕 20歲男生非法集結判囚5月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11.10荃灣|事隔2年半再被捕 20歲男生非法集結判囚5月 官接納檢控延誤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有市民發起「八區開花」及「和你 Shop」反修例示威活動,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捕,被指在荃灣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他事隔兩年半後再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還押至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5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讀書唔係話好叻,呢幾年嘅轉變好大」,於 2022 年獲浸大學士課程取錄,並呈上兩封浸大教授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是社會資產,「系嘅部門都全力支持佢」。

就辯方稱檢控延誤,控方解釋 2019 年後案件增加,兼疫情下政府人員須在家工作。裁判官李志豪打斷指「其實我認同辯方嘅說法」,籲控方「你要公平啲」。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沒悔意,當時正值社運高峰,加上報告指他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因應延誤減刑 1 個月後,判處被告監禁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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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朗豪坊|18歲男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12.24朗豪坊|18歲男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 年平安夜有網民發起「和你 Shop」行動,有市民於旺角朗豪坊遊行示威,事後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當中 5 男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其中 4 人全部罪名不成立,餘下一名18 歲男生非法集結罪成,周五(23 日)在西九龍法院判男生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李志豪指,雖然被告表示有悔意,但他經審訊後被定罪,其個人背景沒有特別求情之處,沒有下調刑期的空間。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有極端暴力行為,考慮被告年齡及本案情節,認為考慮更生更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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