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反對派男子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尖沙咀街頭非禮女子,他周二(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非禮罪不成立,並獲批訟費。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稱,本案的閉路電視片段看到事主在前方,被告在其後方,但片段不清晰,未見被告有觸摸事主,亦看不到被告的手有任何不正常或不自然的舉動。
官又指,事主在事發當日告知警員,被告曾揭起其裙子,她回頭時曾看到被告縮回右手,但事主在庭上作供時沒有提及,故法庭未能完全穩妥地接納事主的證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俄羅斯反對派男子被指 2024 年 10 月在尖沙咀街頭非禮女子,他周二(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非禮罪不成立,並獲批訟費。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稱,本案的閉路電視片段看到事主在前方,被告在其後方,但片段不清晰,未見被告有觸摸事主,亦看不到被告的手有任何不正常或不自然的舉動。
官又指,事主在事發當日告知警員,被告曾揭起其裙子,她回頭時曾看到被告縮回右手,但事主在庭上作供時沒有提及,故法庭未能完全穩妥地接納事主的證供。
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四(20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陳否認控罪。
控方表示,將傳召 7 位證人,會依賴被告一份 85 分鐘的錄影會面供詞,惟需時處理會面謄本,料 6 月可開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 4 月 24 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一對同母異父兄弟,被指在未成年時,對同樣未成年的一名表姊妹性侵,兩兄弟合共被起訴 5 罪,當中兄長涉非禮、強姦等 4 罪,胞弟則涉 1 項強姦罪。案件周三(19 日)由法官游德康會同陪審團審理。
官指,兄長選擇否認強姦,承認另外 3 罪,但辯方就 3 罪的案情與控方有分歧,須由陪審團裁斷。控方開案指,事發時事主介乎小三至中一,包括兩次強逼口交及一次強逼性交;控方並指,不接納兄長稱是事主自願。胞弟則否認強姦,控方指他趁事主睡覺時性侵,亦不接納他稱,當時不知自己行為嚴重不當。案件周四(20 日)續。
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二(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指,被告將不認罪。控方則指,審訊需以電視直播方式處理證供,需時準備。裁判官遂押後至周四(20 日)再訊,屆時陳將正式答辯。陳准以 5,000 元保釋,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由於證供需採用視像,案件會轉至粉嶺裁判法院處理。官另應控方申請,批出事主匿名令,禁止披露或報道可辨認其身分的事項。警方回覆指,涉事男警務人員已停職,停職前駐守葵青警區。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被指非禮前員工,2024 年經審訊後獲裁定無罪,其後再被控非禮另一前員工。黃子偉質疑,兩名事主屬同一警方案件編號,重新起訴屬「一案兩審」,他在 2024 年申請司法覆核遭拒後,於裁判法院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亦被拒。
黃 2025 年再入稟提司法覆核,指裁判官未有全面考慮他的理據,繼續審訊會對他不公,要求推翻裁判官命令。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7 日)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法官在書面判詞指出,裁判官拒絕永久終止聆訊,並非最終的決定,黃一旦被定罪,仍可提出上訴推翻決定,現時透過司法覆核處理爭議,將會令刑事程序變得「支離破碎」,延誤及擾亂審訊。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非禮案將在 3 月 10 日開審。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案件周五(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31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控方表示,辯方在書面陳詞不斷提及「正常人」應會如何應對非禮,例如稱事主可「扮軟皮蛇」,或學庭上作供時「情緒爆發」、在地上大哭避開陸的行為,說法是完全忽視事主當時醉酒。控方又引數宗強逼口交被裁非禮罪成的案例,反駁辯方指口交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
控方另引熟食中心閉路電視片段,分析 3 次被指非禮事件,稱陸帶事主赴殘廁前,已在兩個殘廁間踱步,指陸當時「已經盤算緊搵咩地方犯案」。辯方將於下周三(12 日)作結案陳詞,官暫定 4 月 15 日裁決。
79 歲男清潔工被指 2021 年在薄扶林垃圾站內,趁中度智障女同事大便失禁後和她非法性交,被同事聞喘氣聲、目擊而匯報上司,繼而揭發他前一年亦曾兩度非禮該女同事。被告周四(6 日)在區院承認「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等 3 罪,被判囚 26 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 37 年前有同類案底,惟已距今已多年,望法庭考慮他一直工作、養妻活兒,及主動招認等而輕判。法官林偉權指,法庭須嚴懲侵犯智力受損者的犯人,指被告見事主弱勢而佔便宜,又以金錢誘使對方,行為極其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