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十一國慶翌日凌晨,36 歲摩洛哥籍男子涉於北角拆下逾 20 支國旗、區旗,再拋出馬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早前指,被告案發時喝醉,裁定侮辱國旗罪脫;而醉酒並非侮辱區旗罪的辯護理由,因此罪成。
被告獲保釋至周四(14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重申被告當時僅飲醉,才扯下旗杆,沒有表達任何意見或立場,認為情況特殊,而礙於簽證不確定可否續期,無法判處社服令等,最後判處 2 周監禁、緩刑 12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十一國慶翌日凌晨,36 歲摩洛哥籍男子涉於北角拆下逾 20 支國旗、區旗,再拋出馬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早前指,被告案發時喝醉,裁定侮辱國旗罪脫;而醉酒並非侮辱區旗罪的辯護理由,因此罪成。
被告獲保釋至周四(14 日)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重申被告當時僅飲醉,才扯下旗杆,沒有表達任何意見或立場,認為情況特殊,而礙於簽證不確定可否續期,無法判處社服令等,最後判處 2 周監禁、緩刑 12 個月。
25 歲青年馬家健 2016 年因「企圖販毒」罪,一度被判監 23 年,服刑 5 年後上訴得直。其後揭發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嫌游說馬家健認罪,陳與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強利早前認罪,周四(14 日)在區院判監禁 36 個月。
法官張潔宜指,雖沒證據顯示陳是主腦,但他準備不少文件誘導馬簽署,屬積極參與。法官又斥陳作為法律工作者,卻濫用角色,誤導無辜的馬認罪,行為嚴重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及司法公義的信心,比一般阻他人出庭作供的案件更嚴重。
尖沙嘴廣東道 16 號「名人站」今年 9 月 11 日發生劫案,3 名非華裔賊人闖入,劫去總值約 370 萬元的 20 隻手錶。警方即日拘捕 4 人,包括兩名分別 10 歲及 14 歲非華裔男童,並起回全部贓物。
被捕的 19 歲男子及 10 歲男童被控搶劫罪,案件周四(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兩人申保釋被拒,男童須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兩人下周五進行保釋覆核。
3 名男警涉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其中案發時駐守荃灣警區的 26 歲警員,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事主,帶對方往酒店見面,換上警察制服撫摸她及企圖性交,周四(14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被判監禁 16 個月。
辯方求情指,事主對警察「情有獨鍾」,性與感情方面有相當經驗,被告則是「感情初哥」,強調並非利用警察身分犯案,只是應事主要求,穿著警察制服。暫委法官鍾偉強反駁,「更加唔得,係咪佢要支槍就畀個女仔呀?制服係畀佢執行職務,佢喺酒店著住套制服,討好個女仔、做犯法行為,點樣唔係利用職權?」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非當值時間,帶同警察制服到酒店取悅女方,又指他知道事主有任職警員的男友,可見其行為非一時魯莽、有詳細計劃。法官強調,「相信被告是警隊中極少撮的害群之馬,香港警隊仍是非常專業的紀律部隊」,又認為本案反映,香港時下年輕一代守法意識非常薄弱。
一名韓國女直播主持今年 9 月 11 日凌晨在中環直播時,疑被人尾隨及非禮。46 歲印度籍男廚師事後被捕,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周四(14 日)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官另批准被告以 2,000 元保釋,惟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須每周赴警署報到等。
退休六旬翁被指 2023 年 5 月,在將軍澳景林邨折斷野鴿雙翼。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還押 14 天待索報告,周四(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10 天。由於被告已還押 14 天,可即時獲釋。
裁判官劉淑嫻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因買早餐後被鴿子的排泄物擊中,而隨機捉住涉案鴿子,欲警示其他鴿子「唔好飛近佢」,現已明白自己情緒管理不佳,日後會保持心境平靜、遠離動物,以及「喺簷篷下行」。
案情指,涉案受傷鴿子經愛協檢查,發現雙翼折斷,其中右翼流血、脫毛至皮膚外露、有開放性骨折,最後需安排「安樂死」。
警方 2019 年 12 月以涉嫌「洗黑錢」罪為由,拘捕與「星火同盟」相關的 3 男 1 女。其中一名現年 21 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指他利用銀行户口洗黑錢,涉款逾 63 萬元,案件周三(13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被告供稱,2017 年尾加入「星火」成為義工,主要在街站派傳單,至 2019 年「星火」接多宗被捕支援求助,他被安排回覆 FB 訊息,提到「星火」會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及財政援助,有義工統籌曾將公眾捐款存入其個人戶口,再通知他將款項轉帳求助人。
被告又提到,曾有求助人獲資助購買「被捕收咗嘅物資」。法官關注,「警察 seize (檢取)咗物品…你繼續提供支援,係咪都係協助犯案?」,並提醒被告其供詞或引伸其他刑事案件,他有權拒絕回答。案件周四(13 日)續。
2019 年 10 月,3 名男子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案件周三(1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7 日審訊,任職健身教練的次被告繼續作供。他指自己原本政治冷感,反修例運動前覺得警察「幾好」,但在 Facebook 群組看到 2019 年 7 月 21 日警署落閘片段後,認為不讓市民報案的做法很差,始對警方印象改觀。
控方質疑,「香港警察」亦有 Facebook 專頁,為何他不看警方回應;次被告表示非針對警方,「從來唔睇官方嘅嘢,睇啲真實啲嘅嘢」。控方又指,當晚中上環都有示威、「打到『撼撼』聲」,次被告則回應,全港有 3 萬名警員,「咁少警力都調動唔到,冇咩可能,元朗本身都有警察啩」。他周五(15 日)繼續接受盤問。
2021 年 8 月,唐姓大專男生被指扯爛活鼠頭部、活劏兔子等作巫術祭祀儀式斂財。其現年 24 歲男顧客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殘酷對待動物罪,押後至 9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續准擔保。
案情指,被告選擇以青蛙為祭品,向唐繳付訂金、傳送一男一女照片,供唐實行「分手儀式」巫術。辯方求情則稱,案中並沒發現青蛙,希望法庭考慮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