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灑溪錢,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隔逾兩年半,有 6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當中 2 男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2 日判刑,並索取背景報告,2 人還押候判。其餘 4 人的案件則押後至 10 月 3 日提堂,以待申請醫療報告及與控方商討事項等,4 人獲保釋候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灑溪錢,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隔逾兩年半,有 6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當中 2 男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2 日判刑,並索取背景報告,2 人還押候判。其餘 4 人的案件則押後至 10 月 3 日提堂,以待申請醫療報告及與控方商討事項等,4 人獲保釋候訊。
早前 3 宗涉及外籍被告的機場販毒案中,控方沒有直接證據,只依賴環境證供證明被告知悉自己身藏毒品,最終被高院原訟庭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釐清 2 個法律議題:當控方依賴環境證供舉證時,應如何決定表證是否成立;及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時,應如何正確引導陪審團。 案件周五(29 日)續審,律政司提議,往後表證不成立的案件,可參考英國法例,容許控方提出上訴,若上訴成功便繼續審訊,如耗時太長則另組陪審團重審。惟「法庭之友」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提出,法庭應盡量避免中斷刑事審訊。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彭寶琴押後於 6 個月內宣判。法官特別提到,本案其中一宗販毒案的判詞,最近在裁判法院及區域法院被引用,會盡快頒下判詞,以糾正法律原則。
60 歲前港姐季軍寇鴻萍被指於 2008 年至 2017 年間 11 度逃稅,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 11 項蓄意逃稅罪成,周五(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判囚 9 個月,辯方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批評被告由審訊至索取報告時,說法「一直不盡不實」,案情嚴重,事後卻推卸責任,沒悔意,判監 9 個月 15 周。 裁判官續指,考慮被告過往樂善好施,重犯機會不高,而案件因疫情延誤造成心理壓力,被告作為知名人士須承受額外壓力,再加上她已償還所有涉案稅款,酌情減刑至判囚 9 個月。
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爆發警民衝突。10 人被控暴動等罪,2 人在開審前認罪,餘下 8 人不認罪,當中 7 人周五(2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一人另被裁定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成;一名社工罪名不成立。 案件押至 8 月 6 日求情、8 月 19 日判刑,法庭另為案發時 14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期間眾人還押。大部分被告聞判後神情冷靜,離開犯人欄時與旁聽人士揮手,亦有親友掩面痛哭。 法官王詩麗指,部分被告戴頭盔等裝備,「準備隨時作戰」,又指他們互相壯大暴動者聲勢,藉此鼓勵、支持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至於案發時任職社工的被告,法官稱他獲上司指派到場為年青人情緒支援,強調當時其行為可疑,惟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恐嚇信,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周一(2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被告正留院,押後至周五(29 日)再訊。惟控方指被告仍在葵涌醫院留醫,未能出庭應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8 月 3 日再訊,期間被告續由警方看管。
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女主持利穎怡,2022 年 4 月尾隨追問七旬老婦涉垃圾堆屋惹鼠患時,遭對方「批肘」打臉等襲擊。事隔 3 個月,老婦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余俊翔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 9 月 14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惟擔保金由 200 元增至 500 元,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 聆訊以英文進行,被告數次以英文向裁判官表示有話想講,官指她有律師代表,着她先與律師溝通,最終被告沒完成發言。
警方於本月 13 日在西貢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涉沒有按法庭指令歸押,包括中槍男生「健仔」曾志健,以及 21 歲男生王愷銘。王於 2020 年承認警總正門外牆寫上「condom」和「con」字眼,裁判官當時就一項刑事損壞罪,判王接受一年感化。王 2020 年底失聯逾 1 年半後被捕,他被指違反感化令,案件周五(2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引述懲教署表示,被告因確診新冠肺炎而未能出庭,他需要被隔離至 8 月 1 日,希望把案件押至 8 月 2 日再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打算為他索取報告,而被告正被隔離無法會見感化官,故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6 日再訊,待他完成隔離,並索取感化、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戒毒所報告,被告須繼續還押。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等兩男,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事隔一年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余俊翔應辯方要求,押蘇案 9 月 9 日再訊,期間蘇准以 400 元保釋; 同案 58 歲被告,則押後至 8 月 26 日再訊,期間准以 1,000 元保釋。
「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及聲援「12 港人」,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 3 人至今已還押 10 個月。 4 人周五(29 日)在區院認罪,案件押至 9 月 24 日求情,候上訴庭就一宗國安法案件頒下判詞,法官郭偉健指屆時或會判刑。案情指,7 場街站活動與案相關;控方指各被告街站發言涉煽動分裂、使用暴力及違法。 辯方表示朱慧盈撤銷擔保,其餘 3 人沒保釋申請。此前唯一獲准保釋的朱慧盈,開庭前眼泛淚光,與親友相擁及拖手後,才步入犯人欄。穿着全黑西裝的王逸戰,以及穿着藍色西裝外套的陳枳森,在犯人欄內不時聊天,旁聽人士則向兩人舉心形手勢。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島區遊行中,銅鑼灣多人被捕,6 男 1 女被控暴動,其中 24 歲男被告「暴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周四(28 日)就暴動罪定罪,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申請方指被告當日僅擔任急救員,又稱原審依賴被告身後有一名男子襲警一事,錯誤裁定被告與該男子是同夥。法官質疑,如被告真是急救員,為何當日身穿護甲,又指法律上,急救員都能以鼓勵支持者身分參與暴動。律政司代表亦指急救員身分「唔係免死金牌」。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聽畢陳詞,押後至 6 個月內頒布書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