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6 日,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在香港大球場上演港隊對伊朗隊賽事,19 歲男生被指於奏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被控侮辱國歌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林子康周三(30 日)裁定他罪成,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 8 月 13 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官指,國歌可彰顯國家的存在重要性,代表豐富的歷史、興衰、前人的建立,現代人的貢獻,即使不擁護亦要表示莊重,而被告於播放國歌前轉身,並維持低頭直至播畢,再隨即轉身面向草地,行為明顯針對國歌,亦貶低國歌作為中國象徵的尊嚴,構成侮辱。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行為比起改編國歌等輕微,其行為安靜而不涉及暴力,而且現場人數眾多,若非警員攝影,相信未必有人注意,望考慮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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