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8 月,有自稱大學新生的網民在社交平台投稿,指在港大護理學會迎新營內被非禮。警方後來拘捕一名 20 歲男學生,原控以 2 項非禮罪,其中 1 罪後來改為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一(2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不認罪受審。
事主在屏風後作供,稱案發當晚在「Disco Night」活動被師兄姊「餵」酒飲,並在玩「火車捐山窿」時,被人從後伸手入腋下摸其胸部和腰間。凌晨時分,一名穿著城大上衣、自稱是港大生的男子來到宿舍玩,在談論性經驗時來回掃她的手臂,又曾問她「有冇扑過嘢」,令她感到「好核突、唔舒服」。
辯方大律師質疑事主僅描述遭人摸「胸部兩側」,並非胸部,裁判官反問「胸部兩側咪即係胸?」辯方則主張「胸部兩側」是腋下,又強調事主沒被摸胸部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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