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今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六(24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控方質疑,王逸戰在周二(20 日)經 Facebook 發表公開信,內容顯示他沒悔意。辯方澄清王指明白判監是唯一選擇,「無怨無悔」是指不會怨他人。法官着辯方考慮,會否就信中內容召開「紐頓聆訊」,由被告親身解釋。 其餘 3 人求情時引《國安法》第 33 條,指他們分別退出或停止參與及自首,可視為「自動放棄犯罪」,望予輕判。王逸戰一方提出,認罪應享三分之一刑期扣減、扣減後可低於「最低刑期」。法官指待「光城者案」辯方就同議題陳詞,及上訴庭結果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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