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46 歲男警涉於旺角駕駛警方私家車,撞到一名 60 歲外籍男子,送院搶救後不治。涉事男警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周五(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9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曾宗堯批准。被告獲准以 1 萬元現金、居於報稱地址的條件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員隸屬旺角警區,現時沒有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5 年 5 月,46 歲男警涉於旺角駕駛警方私家車,撞到一名 60 歲外籍男子,送院搶救後不治。涉事男警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周五(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9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曾宗堯批准。被告獲准以 1 萬元現金、居於報稱地址的條件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員隸屬旺角警區,現時沒有被停職。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年 6 月初在赤柱監獄被捕,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周五(21 日)進行交付高院前的第二次提訊日。
聆訊歷時不足 5 分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明年 3 月 6 日再訊。黃沒保釋申請,離庭時向公眾揮手。
今年 5 月,21 歲男生被指在新蒲崗 24/7FITNESS 更衣室外,假扮綁鞋帶,偷拍舊同學更衣,女事主由百葉板看到手機揭發事件。男生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周四(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曾慶東引述被告及其父親指,被告受過度活躍症影響犯案,官明言不同意,「ADHD 同影人裙底、偷拍,根本係兩碼子嘅事,請你唔好歸咎於 ADHD」,又強調「好多精神病人士都好正直,喺社會上好有尊嚴」。
2 男 1 女被指於 2025 立法會選舉期間,分別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案件周四(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將 3 案押後至明年 1 月 15 日,以候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朱文瀚批准。期間 3 人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居住在報稱地址的條件保釋候訊。
時任海關高級關員被指新冠疫情期間,虛報在家工作,實則受薪為醫療輔助隊抗疫,同時獲海關發放薪金。被告否認欺詐等兩罪,案件周四(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到 12 月 12 日裁決。
控方指,被告供稱她案發時,理解參與抗疫並非「外間工作(outside work)」的說法牽強且不合理,被告應向上司求證自己想法是否正確;辯方則指,被告錯誤理解醫療輔助隊發出的通告,她亦難以向「上級的上級的上司」查證她的想法,導致案發期間「自然發展」出後續的錯誤。
68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9 月至今年 11 月期間,於 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內容包括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四(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戴眼鏡、身穿黑色外套、藍色上衣到庭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提到警方搜屋期間發現 2 部電腦及 3 部電話,需時檢視內容有否涉及其他罪行。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12 月 30 日再訊。
黃百鳴涉慫使胞妹就旗下天馬影視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一案,周四(20 日)展開第五日審訊。辯方質疑,證監會人員搜查黃百鳴住所時,要求黃交出手機,以及向他索取平板電腦的密碼,超越法例及搜查令的權力。
參與行動的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副總監不同意,指黃的手機在房間內,僅要求他指出手機的位置,沒對黃搜身,又認為要求提供密碼符合搜查令。對於辯方質疑沒對黃解釋可拒答問題等權利,副總監稱「冇話有冇責任(解釋權利),因為視乎當時有冇需要」。審訊周五續。
第四日審訊|辯方質疑曾擅自解鎖手機檢視內容 案件主管否認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早前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店主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指違反《教育條例》,遭票控「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准許非註冊教員在學校任教」等 5 罪,周四(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罪指,有人告發公司准許非註冊教員在一間名為「一拳書館」的學校教學。龐一鳴沒律師代表、親自應訊,申請押後候索取文件,獲裁判官曾慶東批准押至 2026 年 1 月 8 日再訊。
龐一鳴庭外指,教育局早前巡查後沒進一步程序,「最初都諗住係咪唔需要檢控呢」,惟在 6 個月檢控期限最後一日,收到通知被起訴﹐感到「有啲錯愕」。
36 歲內地女子涉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周四(2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
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把案件押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進行 3 天中文審訊,2 月 25 日進行預審,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