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能與各位度過第三個聖誕,實在得來不易,全賴各位讀者支持和關注!2022年,我們討論過聖誕老人入屋派禮物時的潛在法律責任;2023 年,則談過在汽車佈置聖誕裝飾會否犯法。
隨著 2024 年的聖誕節臨近,香港的勞工法例也迎來了一些重要的變化 —— 自 2024 年開始,「Boxing Day」正式成為「法定假日」。即是甚麼意思?「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又有分別嗎?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辯方提上訴限期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紀錄、律政司確認共14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黎智英案|節目提「警察社會」 黎稱意指警方可凌駕法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踏入第 113 日審訊。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首度被捕,兩日後獲釋,他接受《蘋果》專訪,提到「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又指「《蘋果》一定撐落去」。黎庭上指,「呢條路」是指自六四事件後,參加爭取自由運動的路,而他當時認為不論多困難,《蘋果》都會繼續營運,直至結束為止,但須因應《國安法》謹慎行事。 黎另在訪談節目提到「如果我們不能改變中國,中國如此強大,將會改變我們」,法官杜麗冰質疑,情況猶如要求穆斯林改變信仰?黎指,一直希望中國價值融入世界,並非認為中國要完全放棄其價值,但融入時總要互相遷就。 至於他於節目提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因 7.21 事件被捕,「說明這地方完全沒有法治」,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社會」。黎庭上解釋,「警察社會」意指當一個地方失去法治,就會成為「警察社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指當香港是「警察社會」時,警察可為所欲為?黎稱不是,他是指警察有權凌駕法律。案件明年 1 月 6 日續審。 反恐第二案|辯方指警搜屋時「放下物品」、要求次被告認管有硝酸鉀等 警否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辯方指,在警員帶次被告李嘉濱,到大角咀涉案單位搜查時,有自稱律師的人希望接觸李,但遭警方阻擋。負責押解李的警員否認,指當時由上級處理該批人,事後上級表示:「係律師,已經處理咗。」他供稱「處理」是指已經回答律師的查詢。 辯方又指,警員要求李承認虛報地址,以免警方發現單位內的硝酸鉀、金屬粉等物,李當時稱「(單位)入面冇啲咁嘅嘢」,警員則表示「我哋會搞㗎喇」,並在搜屋時,把一些物品放入單位內一個膠袋,之後在錄影會面時,指膠袋內有硝酸鉀、金屬粉、硫磺。警員一概否認。 另一警員作供時提到,從 CCTV 片段認出次被告李嘉濱,稱從其步姿、外貌、眉、衣著、背囊確認,形容李的「眉頭至中間比較深色」、「感覺上會呈 … Read more
《法庭線》能與各位度過第三個聖誕,實在得來不易,全賴各位讀者支持和關注!2022年,我們討論過聖誕老人入屋派禮物時的潛在法律責任;2023 年,則談過在汽車佈置聖誕裝飾會否犯法。
隨著 2024 年的聖誕節臨近,香港的勞工法例也迎來了一些重要的變化 —— 自 2024 年開始,「Boxing Day」正式成為「法定假日」。即是甚麼意思?「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又有分別嗎?
元朗 721 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法官在判詞指出本案 7 名被告「在見到或知道有人被襲或有人非法聚集都沒有親自及叫其他人打 999」,而對個別被告亦引他們沒有報警一事作出裁斷。
翻查各人證供,他們都解釋過為何沒報警,例如林卓廷認為抵達元朗前與警民關係警長通話已屬於報警,所以毋須再次報警。不過法官指該次通話「明顯是質詢和指示」,又指警長沒查證林的身分等,裁斷「不能算是報了警」。
部分被告則指,現場聽到林卓廷及其他人提及已報警,故沒有再親身報警。
元朗 721 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法官指林在 Facebook 發帖「渲染黑社會介入」,亦裁斷他入元朗是為蒐集證據作舉報,「借執法機構之手向白衣人包括鄉事派人士下手,打擊對方」,並指林是要打擊「敵人」。
林供稱發第一帖前,看到網上訊息與圖片,顯示穿白衣的人聚集,亦有「一大紮藤條」,加上元朗區議員告知「鄉事吹大雞」,令他懷疑有黑社會參與。記者另翻查監警會報告,警方曾公布有被捕人為黑幫成員,而兩名被定罪的白衣人亦有黑社會成員案底。
至於打擊鄉事派或敵人的裁斷,翻查控方在開案及結案都未有提及這一點,而林的證供、FB 帖文及案發時向閘內人士的發言,都未提及鄉事派或敵人的字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3 日審訊,黎第 21 日作供。
黎於訪談節目中提到,「除非習近平下台,改變對外界的戰狼態度,否則中國不可能改變」。黎庭上解釋,他認為國家主席習近平不了解世界,而中共是獨裁政權,依賴習一人的想法。黎又指,中國過去多年發展蓬勃,經濟上出現奇蹟,因中共內有人理解世界,「但當習上台後,一切都改變了」。
至於黎在專欄文章提到「二百警察殺入蘋果日報大樓⋯旨在殺雞儆猴,震懾所有傳媒」,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其後仍有撰文,所以《蘋果》沒被「震懾」?黎表示,搜捕之後擔心被捕、停運,「我認為言論自由是不用擔心被捕、停運,即使你犯了錯」。案件明年 1 月 6 日續審。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元朗 721 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上周被裁定參與暴動罪成。各被告幾乎確認全部涉案行為,例如擲物、射水、向白衣人喊話,但辯方強調是出於自衛等,而眾人供述各有原因到場及逗留,重申沒有意圖參與暴動。
法官首先拒納自衛等辯解,另引案發前、案發時及案發後的行為,逐一反駁被告的供詞,例如有人稱到元朗站提醒市民白衣人襲擊風險,官質疑他「為何有這責任心去提醒那些陌生人」;又質疑另一人稱當晚在尖沙咀歡送即將移民的朋友,但晚上 9 時許便「匆匆結帳」,質疑「為何要這麼早離開」。
官對各人辯解的反駁,構成他裁定眾人罪成的理據,他指綜合考慮證據,唯一合理推論是各人與閘內人共同行事,有意圖參與暴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3 日審訊,黎智英第 21 日出庭作供。庭上繼續播放他於 2020 年 9 月參與的訪談節目,當中提及「如果中國走向民主或讓人民自由,我不認為中共還能執政」。他於庭上指,中共是以限制人民自由的方式治國,當中共讓人民獲得自由,便失去治國的系統,因為中國沒有能力以民主治國。
他在節目另提到,歐盟國家無法與中國打交道。黎否認提倡外國結盟,只是想解釋為何歐洲國家與美國結盟,因為他們無法獨自應對中國,而他認為集多國之力,便有力量讓中國改變其行為,對中國及世界均有利。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專欄指「警搜捕蘋果大樓震懾媒體」 官質疑黎仍有撰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2 日審訊,黎第 20 日作供。
黎在訪談節目提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因 7.21 事件被捕,「說明這地方完全沒有法治」,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社會」。黎庭上解釋,「警察社會」意指當一個地方失去法治,就會成為「警察社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指當香港是「警察社會」時,警察可為所欲為?黎稱不是,他是指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另外,杜麗冰關注黎眼中的「言論自由」是甚麼,黎指是接受人們說錯話。杜多番問及「禁止誹謗是否等同沒言論自由」,黎稱「任何人都可以說任何話,但如果有人說了誹謗的話,那絕對不是(言論自由)」,並同意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案件周四(19 日)續審。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9 天審訊。
控方傳召負責查問及搜查次被告李嘉濱的 O 記警員作供,他供稱搜出李身上兩部手機後,放在防干擾證物袋,但因為相信「稍後會有啲調查用途」而沒封存,並親自保管兩天,直至送往網罪科檢驗時才封存。他供稱從沒干擾兩部手機。
庭上播放第四次錄影會面,李嘉濱提供密碼解鎖手機並打開 Telegram 應用程式,一個群組內有被指是試爆炸彈的影片,警員兩度詢問李是否願意供警方查看手機內容,李回答「願意」。
第 18 日審訊|辯方質疑涉案行車記錄儀「被植入」踩線片段 警員:唔可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