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二(13 日)展開第六日研訊。研訊主任繼續讀出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及外聘新加坡繪圖公司多名職員的書面供詞。部分供詞於 2014 年由警方錄取,當中部分人因健康理由或無法再聯絡,未能傳召出庭。
財利時任工程部主管馮繼明供稱,南丫四號的船殼由內地的「梧州船廠」製造,而「梧州船廠」曾在船尾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開孔,方便工人進出施工,但他驗收時已確認孔口封好,又供稱南丫四號的水密門及通道口,應該是在船殻運返香港時,由財利負責完成。
外聘繪圖公司董事則供稱,財利董事羅愕瑩直接聯絡他製作南丫四號的設計圖,他亦向警方承認,於海難發生後才發現圖則出錯,將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的通道標示為水密艙壁,但強調該處非水密艙壁,南丫四號仍能滿足「一艙進水不沉」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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