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7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上周五(1 日)完成十五日作供,控方周一(4 日)傳召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
楊清奇確認,他於內地出生及接受教育,1993 年來港,1998 年加入《蘋果》,2015 年成為主筆,主要負責撰寫社評及挑選論壇版文章。他提到自己主要負責實體版評論文章,大部分都會上載至網上平台,但亦有部分網上評論,由前總編輯羅偉光著同事發布。他指當同事發布網上文章,會尊重他們的決定,不會干涉。
他又指,不同意召開「飯盒會」是讓同事討論問題,通常是由同事提出問題,最後由黎發出指示,「因為係黎生指示、冇討論問題嘅」。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上周五報道:
黎智英案第36日審訊|陳沛敏完成15日作供 料前主筆楊清奇下周一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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