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 17 天審訊?

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17 天審訊?

看翁靜晶的《危險人物》、雲海的《案件鬧鬼》長大,聞謀殺、誤殺,腦海就會浮現「Hello Kitty 藏屍案」、「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廿八座大王」等關鍵字及情節。當上法庭記者後,不時從行家聽聞,謀殺案審訊偶有驚奇事,故暗暗抱着「獵奇」心態,「期待」跟進謀殺案審訊時,與其他案件會有何不同。 結果,第一宗跟進的謀殺案,沒有上述驚駭情節,也沒有寒意乍現。超出預想的,反而是每次退庭都有至少三分之一排的旁聽者,站起向被告欄揮手聲援,至陪審團裁定誤殺無罪,家屬含淚對律師鞠躬,庭外有人互相拍肩。 這宗案件,就是上周五(12 日)正式審結的「上水掟磚誤殺案」。 案發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當日有人發起「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以磚頭等設路障發動「三罷」,另一批政見不同者執磚清理,雙方起爭執、互掟磚頭。原本在清磚的一方,70 歲的清潔工羅長清疑遭硬物擊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另一男亦受襲受傷。 兩名案發時年僅 15、16 歲的少年劉子龍、陳彥廷,同年 12 月被捕,2020 年 4 月被控謀殺羅長清、襲擊傷者 X 及參與暴動,共 3 項控罪,令本案成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示威者被控謀殺的案件,以及首宗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暴動案。 兩被告還押中度 18 歲生日 兩名「00 後」被告,自 2020 年 4 月起還押,其時 16 及 17 歲;開審前,他們已在懲教所過了兩個寒暑,18 歲的生日也在圍牆內度過。 在 17 天審訊期間,我特別留意兩人神情——他們的人生至今有十分一時間在懲教所內,亦面對一條人命的謀殺罪,餘生能否得自由,可能在短短 17 天內敲定。他們如何面對? 首次在被告欄內看到二人,是 6 月 15 日的高院 7 庭。當天抽出 5 女 2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6-1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6-13

接待蔡展鵬 Viet Spa 涉賣淫案 有警員認見蔡與女子共處房內 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 2021 年 3 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 1 男 3 女否認 6 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審訊。 首次有行動警員庭上確認,在放蛇行動中,見到蔡展鵬與一名女子共處 Viet Spa 一房間內。警員供稱敲門數秒後,見蔡開門,同房內有一名叫朱小娟(音譯)女子,「我當時認得(蔡展鵬),但係唔能夠 100% 肯定」。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 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放蛇警:兩技師問要否色情服務接待蔡展鵬按摩店|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辯方揭有參與行動警員當值飲酒受查接待蔡展鵬按摩店涉賣淫案 辯方問有否見「高級警員」在場 放蛇警稱沒有Viet Spa 涉賣淫案 首有警員認見蔡展鵬與女子共處房內 即交案件主管處理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讚執磚市民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暴動罪成,周五(12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半。 法官杜麗冰稱讚,當日市民不問政治回報執磚,可謂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又指涉及本案的,警察花數以千計小時調查案件,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Asia’s even world’s finest )。首被告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暫無意上訴。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採訪手記|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怎樣報道兩青少年面對的 17 天審訊? 黎智英覆核警國安搜查令 入稟狀指料蘋果案 … Read more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17 人被指「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六(13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方封鎖理大後,在校園內的人會被視為暴動,又指暴動有高度流動性。辯方指,理大內不同時間、位置發生暴動,惟控方沒證據指被告參與暴動,被告被困理大,離開僅為脫險。

暫委法官黃士翔詢問,物資站會否將各位置的暴動串連;辯方指理大內有醫護、記者,及像被告般被困理大的人,認為物資站是向不同對象提供物資。案件押至 10 月 18 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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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 向警務處長索償 164 萬敗訴 官: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

運輸工稱遭黑衣警毆打 向警務處長索償 164 萬敗訴 官: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
2019 年 8 月 3 日網民發起「旺角再遊行」,51 歲運輸工稱過馬路時,無故被黑衣警員拳打腳踢,指對方使用非法武力,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索償 164 萬元。運輸工經審訊後,周五(22 日)被裁定敗訴。

區院法官高勁修指,原告為本案唯一證人,但證供不可信、不合邏輯且偏頗,認為若如原告所言,警員無故襲擊市民,將引起途人及示威者注意,但當日沒任何人拍下經過,傳媒也沒報道,遂判原告敗訴,下令他支付被告訟費。

法官又指,根據案例,警員非警務處處長僱員,處長毋須為警員執勤時的侵權行為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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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首人認「突圍而出」 20 歲女生認兩暴動罪 官促政府修例賦更大酌情權判刑

理大衝突|首人認「突圍而出」 20 歲女生認兩暴動罪 官促政府修例賦更大酌情權判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案發時 18 歲的女生,周五(12 日)在區院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共兩項暴動罪,還押至 9 月 2 日判刑,以候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案情指,被告被拍攝到手持樽裝液體,由天橋頂前往暢運道,翌日衝入科學館後被捕。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重裝備」、「身先士卒咁濟」,又指「暴徒有人教路戴頭盔、口罩」。

此外,法官促政府修例,讓法庭處理面對暴動罪的 16 至 20 歲被告時,在判刑有更大酌情權。若按其建議修例,法庭將可在不索取報告下,直接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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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20 歲男生涉搶犯 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案發猶如戰場

11.18 理大衝突|20 歲男生涉搶犯 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案發猶如戰場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案發時 18 歲男生,涉於理大門外「搶犯」,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當日集結規模大,導致交通癱瘓,案發地點猶如戰場。他指,若被告是成年人,量刑起點不應低於 5 年監禁,不過考慮被告是青少年,衡量罪行嚴重性、懲罰及自新因素後,終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另外,被告周三(10 日)承認在牛頭角非法集結,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指根據《勞教中心條例》,宣告該刑罰即日失效,由教導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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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

上水清潔工疑遭磚擊斃案 兩暴動罪成青少年同判囚 5 年半 官:執磚市民是無名英雄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暴動罪成,誤殺(原為謀殺)及有意圖傷人則罪名不成立。兩人周五(12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半。

法官杜麗冰同意,被告不能因未被定罪的罪名受罰,但認為即使陪審團裁定誤殺、傷人罪不成立,也不減本案暴動罪嚴重性。法官又稱讚,當日市民不問政治回報執磚,可謂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又指涉及本案的,警察花數以千計小時調查案件,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Asia's even world's finest )。首被告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暫無意上訴。

《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會否提上訴、會否檢控同場其他掟磚者,獲回覆指會研究本案相關資料,決定是否需跟進,又指若沒合理定罪機會,不會提出檢控。警方則回覆,調查仍在進行中,細節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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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 事主稱曾聲嘶力竭大叫「Help me」  否認男僱主曾餵食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 事主稱曾聲嘶力竭大叫「Help me」  否認男僱主曾餵食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第 4 日審訊。

事主承認與男僱主的關係,較與女僱主好,但否認曾被男僱主餵吃東西。辯方質疑事主當時不可能不明白「Sir want you. Pay money」的意思。辯方另質疑,事主稱女僱主邀請她同睡一事全屬虛構,又指實情是事主自願脫衣,事主均否認,但她同意案發後曾與家人通訊,未有提及事件。

另外,事主供稱案發時曾「聲嘶力竭大叫」及呼救至男僱主完事。其後在辯方盤問下,她確認同屋男嬰及女童均無被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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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中大生作供:說「我冇嘢講」後遭警三度拳打 辯方指受嚇招認反對呈堂

11.18 理大|中大生作供:說「我冇嘢講」後遭警三度拳打 辯方指受嚇招認反對呈堂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周四(11 日)在區院續審。辯方指,21 歲中大男生被告遭警員威嚇及毆打而作出招認,反對其警誡供詞呈堂。

該男生出庭作供,稱當日警方與他錄口供時,他曾不作聲,警員表示「你唔出聲我就作落去,話用嚟掟汽油彈。」他後稱「我冇嘢講」,警員則指「即係玩嘢啦」,遂帶他到廁所「教育」,三度拳打其肚,問「陣間出到去仲有冇嘢講?」。他稱當時感疼痛,只好說「有呀有呀」,並「順佢(警員)意寫」及簽署。案件周五(1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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