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被指先後以遭銀行收回貸款、支付家人手術費為由,向兩名同袍借共 14 萬元,他否認欺詐、接受利益兩罪,周四(5 日)繼續作供,並在控方盤問下確認,案發的 2023 年已累積逾 200 萬本金的債項,每月需還款 11 至 12 萬元。
被告否認向同袍借貸是為了還清私人債務,重申當時擔心遲交房貸會,「如果我太太被 call loan,我都要同佢一齊解決問題,佢嘅事即係我嘅事」。而他誤以為只要在 30 天內還款,便可向同袍借貸超過訂明嘅上限。審訊周五續,雙方將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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