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繼張敬生、杜林丞亨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另外兩人即郭永皓、容頌禧亦提刑期上訴,不過法庭文件未顯示郭、容提出上訴日期。目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仍待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繼張敬生、杜林丞亨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另外兩人即郭永皓、容頌禧亦提刑期上訴,不過法庭文件未顯示郭、容提出上訴日期。目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仍待排期聆訊。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張敬生和杜林丞亨不服刑期,已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案件周二(7 日)則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反對押後本案至明年再訊,控方則指,「不斷打電話」罪未能反映涉案行為的嚴重性,才會加控被告「藐視法庭」罪,變相將前者視作類似「交替控罪」。控方認為,在高院審理的藐視罪應「行先」,以便控方按照高院裁決,再決定是否繼續在裁判法院控告被告「不斷打電話」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則指,本案 2021 年 9 月已提堂,而高院案審期未定,案例又指兩案可同時進行,辯方亦已準備好答辯,考慮兩案對被告造成的困擾,應盡快排期審訊。控方則指未準備好答辯,申請押後 14 天索律政司指示,獲裁判官批准。
7 名男女,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其中 5 名中學生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另一名被指為主腦、案發時 17 歲男生則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6 名認罪被告中,4 人已被判刑。餘下兩人、連同尚未答辯的 24 歲男司機,以及今年 4 月才被起訴的 23 歲男生,4 人原訂周六(11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
有辯方律師指不久前接手 23 歲男生的案件,須時處理文件,但確認男生擬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若屆時未能同意案情,將為他排期進行「紐頓聆訊」或審訊。法官終把 4 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28 日再訊,男司機續准保釋,兩名男生繼續還押,餘下一名女生繼續就另案於教導所服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5 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其中 1 人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囚,11 人開審前改認控罪時間較短、涉案範圍較細、屬交替控罪的另一項暴動罪,當中兩人另認其他控罪,周四(2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何時判刑。
辯方冀候同日另一場突圍事件的「梁子揚案」頒下裁決理由書後判刑,法官謝沈智慧周四向控方索取資料後稱,「其實我唔係好明,都唔係同一次嘅突圍啦,人數唔同啦,時間唔同啦,暴力程度亦都睇唔到同唔同啦」,直言「案情唔同,等嚟做咩嘢?」最終押後至 12 月 5 日判刑,另拒為兩名案發時 15 歲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理由後補,11 人須還押。
餘下 3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控方料需時 4 至 5 天處理控方案情,辯方則指 3 人均擬作供,案件周五(3 日)續審。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 2 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
4 人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周一(30 日)各被判囚兩年。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議案由張讀出,並邀請郭發言;而郭和杜林分別為議案的動議人及和議人,容則有發言,指 4 人共同犯案,屬「濫用權力、公器私用」,「令社會撕裂和仇警重現」。
法官另引述郭在求情信稱,市民因「警察濫暴濫權、選擇性執法而不滿,甚至痛恨及仇視警員」,又稱不能否認自己當時亦有類似情緒,而自己亦「無法違心地說,警察完全沒有濫捕濫權,責任存(全)在示威者一方。」官指,質疑郭的悔意,但強調不會影響其判刑。
58 歲社署助理社工主任被指於 2018 至 2022 年期間,收賄轉介 33 名瑪嘉烈醫院出院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他與該安老院經營者同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周五(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2 月 8 日再訊,候辯方索取法律文件,兩名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觸控方證人。社署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職員已被停職,又指社署十分關注事件,會全力配合廉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