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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駕車失事撞律政中心後「頂包」 4男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涉駕車失事撞律政中心後「頂包」 4男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2023 年 7 月,一輛私家車在中環一帶失事,撞入律政中心西座,車上司機及乘客逃去,其後 23 歲印度男子折返報稱是肇事司機,惟警方調查後懷疑有人「頂包」,分成兩案起訴 4 人。兩案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候 DNA 檢驗報告結果及法律意見;辯方均不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至 12 月 5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指為肇事司機、正還押的印度藉被告辛格梓龍申請保釋被拒;另 3 人則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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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等罪成判教導所 官指被告見感化官時認收3,000元犯案

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等罪成判教導所 官指被告見感化官時 認收3,000元犯案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港島一帶有多人集會。一名當時 17 歲青年被指在港鐵天后站破壞光管等設施,並在英皇道企圖以火機點燃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 5 罪,早前被裁定交替控罪以外的 4 項控罪全數罪成,還押至周一(25 日)在區院被判入教導所。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撰寫報告的主任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被告亦不希望進入拘留期可達 3 年的教導所,求進入勞教中心,以盡快獲釋,重投工作。法官王詩麗則強調報告無約束力,「都唔係按住被告嘅心意,你想點就點」。法官續指,被告承認「收 3,000 蚊嘅底下進行破壞」,「無知、愚昧、自私」,及罔顧他人安危。官考慮他成長路途坎坷,兒時遭父母拋棄,其後誤入歧途,進入黑社會及濫藥,更為賺快錢犯案,判其進入教導所,以較長時間重整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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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刑毀等4罪成 還押候判 官稱肯定兩警沒錯認被告

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刑毀等4罪成 還押候判 官稱肯定兩警沒錯認被告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港島一帶有多人集會。一名當時 17 歲青年被指在港鐵天后站破壞光管等設施,並在英皇道企圖以火機點燃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 5 罪,經審訊後周一(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交替控罪以外的 4 項控罪全數罪成,還押至 9 月 25 日判刑,以候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法官王詩麗在判詞中指,肯定兩名警員沒有認錯被告,而被告沒有合理辯解,有意圖刑事損壞、縱火,「造意昭然若揭」,裁定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 17 歲,雖有案底、曾入勞教中心,但該案發生於本案之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紀,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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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巴士女客旁自瀆後破窗跳車 男子認罪囚4月 官指有7項性罪行案底、重犯機會高

涉巴士女客旁自瀆後破窗跳車 男子認罪囚4月 官指有7項性罪行案底、重犯機會高
23 歲無業男子 2023 年 5 月涉於九巴巴士上,在下層一名女乘客旁「露械」自瀆,繼而跑到巴士上層,以玻璃手錘擊破車窗,跳車逃去。他早前承認各一項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周四(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另須賠償 6,850 元予九巴。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對本案有深切反思,望日後成為 1 歲多兒子的榜樣,而非以一個曾坐監的父親為恥,又坦言自己不想再次進出法庭,否則不知如何面對正在成長的兒子。惟裁判官葉啓亮反駁指,被告犯案時兒子已出生,考慮到被告曾違反感化令,過往有 7 次與性罪行有關的案底,重犯機會高,為保護公眾,並防範同類事件再發生,須判具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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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朗屏站外拆國旗區旗擲落明渠 男子被控刑事損壞 還押8.16再訊

涉朗屏站外拆國旗區旗擲落明渠 男子被控刑事損壞 還押8.16再訊
警方日前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在西鐵朗屏站外,將路邊懸掛的國旗和區旗拆下,並擲落明渠。該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周三(5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後至 8 月 16 日再訊。被告原本准以 2,000 元現金擔保,但因未能滿足保釋條件,須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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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子涉入侵TVB app「出push」 官指損無綫電視公信力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歲男子涉入侵TVB app「出push」 官指損無綫電視公信力 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 歲男子去年被指入侵《無綫新聞》手機應用程式,發出多條推送通知,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周三(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被告所發的訊息誤導大眾,有損無綫電視的形象及公信力,拒絕採納感化報告建議 80 小時社服令,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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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天后|青年被控企圖縱火等 辯方質疑警沒立即拘捕 警稱擔心「俾人打返轉頭」

7.1天后|青年被控企圖縱火等 辯方質疑警沒立即拘捕 警稱擔心「俾人打返轉頭」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多區有人示威。18 歲青年被指在港鐵天后站破壞光管等設施,並在英皇道企圖以火機點燃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共 5 罪,案件周一(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另一人用雨傘破壞閉路電視鏡頭及 LED 螢幕顯示屏,但沒有損壞。兩人又砸碎天花板上的四條光管,修理費為港幣 6,240 元。兩人被指離開港鐵站後,在馬路上試圖燃點紙箱但不成功。

目睹事件的女警長出庭作供,被辯方質疑她未有及時拘捕。警長稱根據經驗,「黑暴事件」需要有足夠人手,又指「我相信只要我哋表露警察身分,我諗我哋俾人打返轉頭(的機會),大於我哋可能拘捕到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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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警員被控刑毀店舖CCTV鏡頭 還押候報告判斷是否適合答辯

46歲警員被控刑毀店舖CCTV鏡頭 還押候報告判斷是否適合答辯
46 歲男警於 2022 年 10 月休班期間,在上水涉嫌破壞一間店舖的閉路電視鏡頭。男警早前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四(1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繼續保釋,提及控辯將商討會否有其他方法處理案件。控方則反對保釋,並申請押後兩週等候精神科報告,以判斷他是否適合答辯。聽取雙方陳詞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索報告,並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案件押後至 5 月 25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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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9-25

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47人案|區諾軒將完成作供 料下周傳趙家賢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踏入第七周審訊,法官問及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但「行為上不民主」?區諾軒舉例指新西協調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直言「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區又提及初選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反問組織者「難道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另外,區諾軒同意「35+」計劃停止後,參加者不再受聲明或共同綱領約束,法官問初選落敗的楊雪盈是否因此報名參選立法會?區稱,「大會唔再運作,大家跟住做嘅決定係自主嘅」。區又確認曾為袁嘉蔚助選,但否認支持其抗爭意念,稱當時答應為所有港島參選人助選。 法官又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提及「共識」,但區諾軒供稱新東會議就否決權有爭議。區回答時提及「喺當日嘅協調會議後係咪有一個『黑盒』,就係有一個過程…導致到共同綱領,或者鄒家成係認為會用『會』(字眼)嘅。」另外,控方料下周將可傳召趙家賢作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 官指控方「盡緊責任」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另外,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 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包括他是否和理非、「黃營」及反建制派。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一回咩事呀呢個係?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涉「隱世市集」售煽動刊物 「姜牧師」等3人判囚5至10個月 2023 年 1 月,警方國安處搜查旺角「隱世市集」,檢走包括有關 2019 年社運的刊物。控方指內有多項「警暴」指控及「光時」口號等。網媒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及租攤檔兩夫妻 3 人承認一項串謀煽動罪。3 人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然當時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耿耿於懷,受刺激容易再挑起情緒,願意付費購買的人大多同情示威者或認同相關口號,向這些志同道合的人銷售刊物,更容易導致「死灰復燃」,如同埋藏「計時炸彈」。 控方案情原列出攤位的其他貨品,指屬「環境證供」。羅質疑對被告不公,控方終同意修訂。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2人非法集結無罪 官:衣物不具獨特性、非現場被捕 2021 年 1 … Read more

涉六四在燈柱等貼「 真嘢唔怕講」貼紙 認罪罰8,000元 中大生: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

涉六四在燈柱等貼「 真嘢唔怕講」貼紙 認罪罰8,000元 中大生: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
現年 21 歲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被指在 2022 年 6 月 4 日,在西洋菜南街交通燈、路牌等地方,張貼寫有「真嘢唔怕講」的貼紙,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原定於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甫開庭改認罪,被判處 8,000 元罰款。

辯方律師指,被告欲自行陳情,遭裁判官曾慶東斥「而家上嚟唔係做表演...唔係你想點就點」。短暫休庭後,身穿藍色西裝的被告朗聲讀出陳情,指「我們所熟悉的香港面貌,其實不能缺少塗鴉和街招」,又指貼貼紙並非記掛民運,「亦不是想煽動任何人,而是因為我在 2022 年的香港感到無比壓抑」,他又稱,「只要克服恐懼沒有東西是不能說的」、「面對小小代價,我更沒有理由噤聲」。被告的中大同學亦前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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