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四(11 日)宣布委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判官葉樹培為區域法院法官,2024 年 4 月 12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嚴舜儀曾審理「612 基金」被指沒社團註冊案,裁定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等 6 人傳票控罪罪成罰款;嚴亦處理反修例運動期間,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擬潛逃一案,曾志健承認暴動、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囚 47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周四(11 日)宣布委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判官葉樹培為區域法院法官,2024 年 4 月 12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嚴舜儀曾審理「612 基金」被指沒社團註冊案,裁定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等 6 人傳票控罪罪成罰款;嚴亦處理反修例運動期間,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擬潛逃一案,曾志健承認暴動、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囚 47 個月。
2019 年 11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在港島區集結,灣仔爆發警民衝突。8 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4 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餘下 4 人罪成,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10 個月至 3 年 9 個月。法官李俊文指,本案在同類案件中偏向輕微,但有被告攜有大量物品,屬裝備供應者。
其中一名 31 歲女被告解聘律師,庭上自行陳情:「我還押近兩年從來冇後悔過……好自豪我選擇咗企出嚟……政府話我哋被利用被煽動,但其實我哋係真正關心香港嘅人……」法官聞言打斷,指政治宣言非法庭目的。
被告則稱「明白,最後一句」、「未被捕之前有好多倖存者嘅內疚,但我依家鬆咗一口氣,可以同其他因為熱愛香港而企出嚟嘅手足,一齊承擔呢個代價,係我榮幸,未來見。」散庭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高呼「未來見!我愛你哋!」。
2022 年 2 月,一名餐廳主廚疑出現新冠病毒病徵,共獲發 8 日病假,在原定復工當日,進行快速測試時顯示陽性,同日遭僱主通知已被解僱。平機會周二(14 日)代表主廚入稟區域法院,指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事件加劇他在疫情期間所受的壓力和焦慮,要求僱主書面道歉,並就收入損失及情感損害共賠償 26.8 萬元。
平機會發新聞稿指,本次是第三次將 2019 冠狀病毒病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 40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涉在網上發文籲外國出兵、眾籌軍費,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案件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9 日再訊,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表示正與控方商討,昨天亦收到新資料,需時向被告講解,申請把案件押後,並有保釋申請。控方則反對被告保釋。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繼續還押。案件早前於區院提訊時,辯方亦曾申請保釋,當時遭法官陳廣池拒絕。
司法機構 2021 年發稿指,計劃在灣仔區域法院大樓,興建一所可容納約 250 人的大型法庭,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會事件相關和其他案件。記者周一(14 日)到庭採訪一宗 23 名被告暴動案,首次用到第 49 法庭。司法機構口頭回覆確認,新建成的法庭周一起投入運作。 根據記者觀察,法官席前約有 10 排座位供法律代表使用,家屬、記者及公眾的座位則在後方。法律代表座位旁為玻璃被告欄,中間相隔 2 根粗大柱樑,家屬、傳媒及公眾可於轉播鏡頭中,看到法官、法律代表及被告的表情及動作。
57 歲廣告設計員涉於 2021 年,2 個月內打逾一萬次電話滋擾 2 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 4 項不斷打電話罪,後遭加控 1 項藐視法庭罪。藐視法庭罪於高等法院處理;不斷打電話的控罪周一(7 日)則在東區裁院再訊。 控方指不斷打電話罪有檢控時限、故先展開檢控,但希望待高院藐視法庭案有裁決才處理本案,稱「如果嗰單定罪,呢單都唔洗繼續」,加上被告擬不認藐視法庭罪,而負責審案的法官陳慶偉本年度「檔期好滿」,故申請押後本案 1 年。 辯方反對,質疑做法等同「一案兩審」,稱「如果高等法院裁決被告無罪,係咪返裁判法院再審呢?」,並申請押後 4 周予控辯準備就此議題陳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拒絕,指本案在高院裁決後「先會明朗化」,但亦不宜押後太長,終批准押後半年至 2024 年 3 月再訊,被告續保釋。
2019 年 10 月 13 日「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及「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劫、襲警等罪成,判囚 7 年,為區域法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被告不服判刑提上訴,周三(5 日)在高院審理。 上訴方指,上訴人是「赤手空拳」襲警,質疑原審錯誤引用案例,指他與另一名涉案男子共同犯罪,故是「持械」,認為 7 年監禁屬過重。律政司則指,從檢控基礎至定罪,都提及共同犯罪。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聽畢陳詞後,即日拒絕上訴申請,表示將於 6 個月內宣判理由。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 4 月發生被告「掉包」事件,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前者「保釋」離開法院後被警方通緝,4 天後被捕。 越押男子被控誤導警員及從合法羈押逃離兩罪;涉被買通的男子則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兩案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表示已索取法律意見,兩案將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押後至 6 月 21 日再訊,以待準備相關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兩名被告均沒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跑馬地宏德街一個地盤於 2020 年 4 月 27 日發生工業意外,1 名 44 歲顏姓男工人於工作期間,遭重約 2 噸的工字鐵撃中,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其遺孀周二(4 日)入稟區域法院,就死者遭受的人身傷害、損失和損害,向 3 家建築公司索償,但未列明索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