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歲無業男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後引爆,被控一項縱火罪。他周五(1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姚勳智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押後案件至 3 月 31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提及,被告於事發前曾到禮賓府視察環境,案發時把土製燃燒裝置拋向植被再引爆。被告的手寫筆記本寫上時任行政長官、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建制派支持者等 25 個名字及其住址等。被告曾搜尋「化學反應爆炸、爆炸香港、土製炸彈」等資料。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