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支付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下稱學聯)日常運作經費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上周四(20 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 案件周五(28 日)開庭,以處理原告方延長禁制令的申請,其中一名被告、嶺大學生會前成員陳穎茵到庭應訊,另 3 人包括曾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但遭取消資格的孫昊賢,則未有出庭。 暫委法官林美施指,被告人可控制學聯銀行戶口,有不當使用資產的風險,故批准延長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但不包含各被告的個人戶口。禁制令延長至 9 月 27 日,屆時將處理有關被告陳穎茵的爭議;另 3 名沒到庭被告,則押後至 8 月 18 日再訊,以待原告方送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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