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被圍困理大內示威者嘗試突破警方防線離開,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當日被捕,其後獲釋。事隔近 3 年,被告近日回港被起訴「暴動」罪,案件周三( 2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本月 6 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正檢疫未能出庭。裁判官莫子聰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案件押至 7 月 22 日再訊,以待控方備妥轉介區院文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被圍困理大內示威者嘗試突破警方防線離開,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男學生當日被捕,其後獲釋。事隔近 3 年,被告近日回港被起訴「暴動」罪,案件周三( 2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本月 6 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正檢疫未能出庭。裁判官莫子聰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案件押至 7 月 22 日再訊,以待控方備妥轉介區院文件。
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被控違反「限聚令」,是首宗涉及示威、被告不認罪後被裁罪成的同類案件。8 人周二(19 日)向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由法官黃崇厚審理。 上訴方爭議控罪違憲,並指原審、時任裁判官鄭紀航錯誤解讀「限聚令」控罪元素。 黃浩銘自行陳詞,批評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舉例指 2022 年 4 月 30 日,銅鑼灣有大批歌手姜濤的支持者聚集,但警方並無發出任何告票。李卓人則指,1.5 米社交距離已能平衡防疫考慮及示威權利,如已遵守就不應罪成。 案件周三(20 日)續審,將由律政司作回應陳詞。
2019 年 8 月 11 日深水埗遊行後,大批示威者在尖沙咀集結,並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等,最終 29 人被控暴動等罪,分拆成 3 宗案件處理。其中 7 人的案件周二(1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 天審訊。 辯方質疑,警方由警告至推進相隔僅數分鐘,加上清真寺附近相當擠逼,示威者未必有足夠時間離開。但督察黃綺寧作供時不同意。辯方又質疑,既然督察董俊輝看到 20 米外有人手持木棍、擲磚頭,為何沒有拘捕。董解釋必須聽到上級下令,才會上前拘捕。 審訊周三繼續,料傳召負責拘捕各被告的警員。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 十八區開花」,多區爆發衝突。24 歲工程師被指在黃大仙管有鐳射筆及索帶,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周二(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拘捕警 24215 供稱,對被告身上的「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明書」有印象。辯方指他截查被告時,沒有記錄對方任職工程師,質疑他選擇性不記錄對被告有利的供詞。警員否認,稱「就算係工程師,我都唔覺得可以(喺)左前褲袋隨身有鐳射筆,唔係有唔有利問題。」 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案件周三( 20 日)續審。
3 名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和其家屬,事隔兩年半被控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二( 19 日)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案中兩被告擬否認控罪,押後 2023 年 9 月 4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日,會以中文審訊。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彭周二(19 日) 第 4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
2019 年 8 月 11 日深水埗遊行後,有示威者轉戰尖沙咀包圍警署及掟汽油彈,事後 29 人被控暴動等罪、拆成 3 案處理。其中 8 人被歸成一案,當中 7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7 名被告當日在警方驅散時逃跑,其後在暴動範圍內或附近被捕。7 人均穿深色衣物、佩戴頭盔或防毒面罩等示威者常見裝備,而 7 人在警方留有足夠時間、多次警告下沒離開,按「共同犯罪原則」,唯一推論是 7 人都有參與暴動。
2019 年 12 月 8 日凌晨,18 歲中五男學生於大圍一公園被搜出一支伸縮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審前,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曾以內地生李丹石在中大畢業禮揮刀,後獲撤控守行為一案作比較,指本案更值得考慮讓被告簽保守行為。 律政司一度接納,但其後撤回。辯方隨後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被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被告 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成,判處更生中心。 現已服刑完畢的男學生,周一(18 日)向高院提出上訴,挑戰香官拒擱置聆訊的決定。雙方同意若上訴得直,定罪亦會撤銷。上訴方指,律政司應信守讓被告簽保守行為的承諾;律政司則回應指,控方做法沒令被告利益受損。法官張慧玲押後至 8 月底以書面頒布裁決。
2020 年 8 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被人破壞商店收銀機屏幕、八達通閱卡器等物品,清潔及維修費約 4 萬元。其中一名被拍到當日在店內破壞儲物架的青年,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周一(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辯方指被告犯案時僅15 歲,受朋輩影響作出愚蠢行為;他於單親家庭長大,母親工作奔波忙碌疏於管教,望法庭輕判,其母亦有到庭旁聽。法官押後案件至 8 月 1 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涉多次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 2 人早前擬認罪、押後正式答辯,另外 5 人周六(16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5 人透過律師表示擬認罪,當中 4 人指希望等候一宗國安法上訴案有裁決,才求情及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20 日,與早前擬認罪兩被告一併正式答辯,另暫訂 9 月 9 日判刑,以候該上訴案結果。 案中 7 被告,除一名男學生准保釋,其餘 6 人自去年 9 月起還押,至今逾 9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