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私家車失控撞上行人路,導致 2 死 2 重傷。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於 2023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 2 個月。其中一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上周五(12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等人追討賠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私家車失控撞上行人路,導致 2 死 2 重傷。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於 2023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 2 個月。其中一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上周五(12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等人追討賠償。
國際醫療保險公司「保柏(Bupa)」於 2022 年 11 月,發布「非認可供應商名單」,指少數醫療保健服務提供者未達該公司的水平,相關的診金索償將不受理賠。
被列入名單的腎病科專科醫生何繼良周三(3 日)入稟高院,指保柏構成誹謗,要求禁止作出誹謗行為、公開道歉,並向保柏索償。
2015 年慈雲山環鳳街一間車房發生爆炸,造成 3 死 9 傷,死者包括車房東主。其中兩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其中一案轉往區院審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偉倫周五(29 日)頒下判詞,裁定兩被告須賠償其中一名生前任的士司機的死者,其遺產管理人約 72 萬元,包括喪親之痛的損害賠償、失去生活依靠的申索及殮葬費。
一名男警聲稱於 2020 至 2021 年與高級警員結怨後,被辱罵「你老婆俾我屌」、「你阿媽俾我屌,生咗你個衰仔」。男警認為,同袍言論涉性騷擾,警務處未有履行僱主責任,防止性騷擾發生,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該高級警員賠償 16 萬元,另要求處方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 16 萬元。
申索人早前申請終止針對警方的聆訊;被告、涉案高級警員則申請剔除申索,周五(15 日)在區院處理。法官質疑,涉案僅罵人的粗口,市井之徒經常使用,又指「如果個個都上嚟提出訴訟,話歧視我太太、媽媽」,「咁我哋(法官)咪好忙」?
法官又認為,涉案字句看不到對申索人或其妻子、母親提出性要求,強調侮辱性字句不等同性騷擾,將於 3 個月內頒書面裁決。
「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的油塘東源街混凝土廠,被指多次發生嚴重塵埃排放事故釀空氣污染,未能證明有能力改善,先後於 2022 年 4 月及 2023 年 11 月,被環保署及上訴委員會拒絕續牌及駁回上訴。其後廠方被指無牌下繼續營運,環保署發出傳票及提出刑事檢控。
廠方於 2022 年 8 月入稟高院,稱已修正器具容量至指定公噸以內,按例不再須領牌照即可運作,認為環保署執法時錯誤理解《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向署方追討賠償。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13 日)頒下判詞,裁定環保署勝訴,駁回廠方全數入稟理據並剔除訴訟,同時下令廠方向環保署支付訟費。
2017 年,一名女子到尖沙咀一間美容院注射透明質酸,事後前額部分動脈周圍皮膚及組織有損傷,及印堂位置皮膚缺血和組織壞死等;她隨後入稟,向替她注射的美容師索償,聆案官於 2021 年,下令美容師須賠償事主 296,045 元兼訟費。美容師亦被落案起訴「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事隔逾 6 年,案件周一(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缺席聆訊。
庭上透露,被告於開庭 2 日前入院,並轉介到精神科,「據稱係因為幻覺有問題」,未知出院日期,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提訊,被告准保釋。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2023 年 7 月入稟高院,向「康橋」的母公司「智友集團」3 名董事及股東提出申索,指他們違反股東協議、董事誠信等,要求法庭頒令涉事董事的任命、股東決議違法,並向包括張健華在內的「原創股東」賠償損失的董事酬金。
案件周一(27 日)在高院就傳票聆訊,由張健華向 3 名被告提出「申請查閲對方準備呈堂的文件及証物表」。當中第三被告沒出庭,原告及餘下兩名被告均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聆案官梁文亮指,張的傳票內容不清楚,下令再修改傳票,並押後至 12 月 19 日再訊。
張聆訊時閱讀文件,要靠近至眼前約半至一隻手指位,另抄下聆案官指示時則埋首枱前,而散庭後直接離開。
2023 年 3 月至 6 月,一名 64 歲退休婦與 33 歲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助 2 人入稟向警務處索償、指被警員襲擊。4 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退休婦及男子早前認罪;2 名正還押被告的案件,周三( 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排期至 2024 年 5 月 2 日開審、由裁判官彭亮廷審理。
控方指,將依賴案中探監時的錄影及錄音,並傳召懲教主任、法院職員等作供。辯方指,不爭議影像中被告的身分及內容真確性,但會抗辯被告沒意圖犯罪;另預計被告有機會作供,亦會傳召辯方證人。
兩名中六畢業生早前分別向平機會投訴校方髮禁校規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平機會及後指現有資料未能顯示學校違例,終止調查。他們分別指自己有性別不安及特殊學習需要,但校方完全沒有處理,更因他們拒絕剪髮,被要求在校內示眾,又不准他們正常上課,令他們承受沉重精神壓力,帶來情緒困擾及焦慮。兩人周三(15 日)分兩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宣告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賠償及道歉。
申索人林澤駿於庭外表示,曾收到不少學生私訊,指他們對於校規髮禁感到無能為力,甚至有老師當場剪學生頭髮,非常不尊重學生。另一名申索人黃永熙則指,香港為多元社會,質疑校方為何基於性別訂下不同的髮禁規定,「點解女仔天生適合留長頭髮?」
博愛醫院及博愛醫院百周年陳是紀念護養院暨日間中心,周二(10 日)被一名已去世院友的家屬入稟高等法院索償。
入稟狀引閉路電視片段及醫療紀錄指,該名男院友需進食切碎的食物,惟護理員未有跟從指示並向他提供麵包,該院友進食時疑似哽噎,引致呼吸道阻塞以及腦缺氧受損,一個多月後不治。
死者家屬指,院方及護理員疏忽,導致院友去世,故入稟向院方追討,惟入稟狀中未有列明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