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案件周五(9 日)於區域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陳錦泉頒令,將 13 案合併成 2 案處理,先後於今年 9 月 22 日及 10 月 27 日早上開審,審期分別 7 日及 6 日,以中文審訊。另將於 7 月 7 日進行審前覆核。
早前有居民入禀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逐出決定,遭高院駁回。有居民律師代表確認,已就司法覆核結果提出上訴。法官關注部分居民抗辯理由與司法覆核理據相似,特別提醒無律師代表被告,需考慮一旦敗訴,有機會要賠償對方律師費,甚至彌償式訟費,「香港律師費係好貴」、「可以係 6、7 位數字」。有居民代表律師稱,暫時收到指示是繼續訴訟,但不排除有其他解決方法。
有自辯的居民不滿,稱根本不想打官司,「我想同佢哋(平屋)傾,佢哋又唔傾,我問問題,又唔答我……淨係話全世界都簽晒(退租協議),得我哋十幾戶唔簽」、「我哋係被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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