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於 2021 年在大埔一唐樓劏房單位,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對方及兩名年幼女兒逾百刀後縱火。被告否認 3 項謀殺及一項縱火罪受審,陪審團早前裁定謀殺無罪,誤殺及縱火罪成,案件周二(12 日)在高等法院求情。
辯方指,被告在審前覆核提出承認誤殺罪,盼法庭予以減刑。法官張慧玲關注,被告在審前覆核擬認罪,涉及女友的誤殺罪,最多只能獲四分一扣減。而由於當時針對兩名女童的誤殺基礎,並非陪審團裁定的「激怒」誤殺,官認為即使被告可獲減刑,扣減亦不多。案件押至 11 月 29 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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