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懷疑妻子有外遇、48 歲的女兒並非親生,趁兩人睡覺時揮刀斬她們及淋熱粥。老翁周四(6 日)在高院承認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林穎茜下令還押後至 3 月 10 日判刑,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及為兩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案情指,妻女睡覺時感到有液體倒在其臉上,並感到臉部發熱和疼痛;女兒更看到被告手持一把菜刀站在睡房門旁,曾試圖雙手擋住被告。兩人趁菜刀掉在地上時,鎖上房門並報案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七旬翁懷疑妻子有外遇、48 歲的女兒並非親生,趁兩人睡覺時揮刀斬她們及淋熱粥。老翁周四(6 日)在高院承認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林穎茜下令還押後至 3 月 10 日判刑,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及為兩事主索取創傷報告。
案情指,妻女睡覺時感到有液體倒在其臉上,並感到臉部發熱和疼痛;女兒更看到被告手持一把菜刀站在睡房門旁,曾試圖雙手擋住被告。兩人趁菜刀掉在地上時,鎖上房門並報案處理。
23 歲內地男子,涉於 2024 年 12 月被途人發現於山頂一帶形迹可疑,警方截查發現他背包內有望遠鏡等物,遂帶返中區警署。男子被指在警署內趁赴廁所時企圖逃跑,周二(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離」罪,被判囚 2 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沒有逃跑,那個又不是出口」。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庭上問他為何逃跑,被告一度答「我害怕鐵鏈」、「我害怕那個房間」,於是逃往「黑色那間房」。
辯方求情稱,此次是被告首次來港,他逃跑因希望冷靜,現冀盡早離港,往後不會再來港。
牙醫陳紹東涉 2022 年 10 月在將軍澳偷拍女士裙底,認罪後判罰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政府周二(28 日)刊憲公布,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 2024 年經研訊後,裁定陳因干犯可判處監禁罪行而違紀,紀律處分除牌 3 個月、暫緩 12 個月,期間須每半年接受精神科醫生檢查。
按憲報所載案情,陳被捕後曾在警誡下稱「我一時衝動先影佢裙底,畀次機會」;另其手機被搜出有兩段裙底片段,長約 30 秒至 1 分鐘。
47 歲外科專科醫生謝得言,被指 2024 年 1 月,在中大醫學大樓授課時偷拍女學生裙底。他早前承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周一(2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覃有方指,認為被告或因壓力犯事,考慮其報告正面且初犯,故接受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官另引述報告,指留意到被告「鍾意打高爾夫球」,建議「做啲運動咁樣」,別再犯事。
中大醫學院回覆《法庭線》指,謝為私人執業醫生,並非受僱於香港中文大學,而案件已審結,故學院沒有補充。至於有否就案件接獲任何舉報或投訴,以及其後有否實行跟進措施保障學生,學院形容屬個別例子,沒任何補充。
元朗 7.21 襲擊,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已判囚,餘下 3 人吳偉德、王浩昇及鄭文傑亦認罪,周四(23日)在區院被判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事發至今,共 12 名白衣人暴動等罪成被判囚(見內文表)。
法官謝沈智慧稱,「無可爭議的是本案早有預謀、早有計劃」,指暴動者帶備「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標語牌,持鐵通、藤條到元朗站,本案有多人受傷,地上血跡斑斑,傷者的傷勢比案情所述更嚴重,裁斷白衣人作出「無分別襲擊」。
官拒納吳、王一時衝動,提到吳手持繫有紅旗的藤條、戴上手套,王則往南邊圍集合、取藤條,是明知有預謀仍參與暴動。官亦拒納 3 人的角色次要,指雖然他們 「均參與該暴動最嚴重及最暴力的部分」,就暴動罪以區院判刑上限 7 年為量刑起點。
警方 2022 年 9 月埋伏柴灣興民邨梯間,拘捕懷疑交收或提取子彈的兩男。二人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組件等合共 7 罪,押後至 2 月 7 日判刑。
案情指,首被告約 2017 年經「高登討論區」認識一名男子,對方其後移民加拿大,暫存一堆物品包括經 3D 打印的槍械組件於其家中,至 2022 年要求他把當中的子彈交予「手足」,惟他記錯日子,提早放置而曝光及被捕;次被告則為「搵快錢」充當跑腿交收,其後被捕。
辯方稱首被告有悔意,沒按指示以 3D 打印機印製槍械組件,他日若已移加的男子被捕,也願出庭頂證,現也成功助警方拘捕次被告,望可減刑 45%;次被告則稱自己只是跑腿,被首被告設局拘捕,而他較首被告更早認罪。
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近乎失明,並搶去事主的 1.2 萬元現金,同行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抵住目擊者的頸部。
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周三(22 日)於高院認罪,兩人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傷人 17」,續還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倉務員在被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需施行手術,康復進度良好,望法庭基於他受到額外的非法懲罰,酌量減刑。翻查資料,被告為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
反恐首案的律政司外聘主控官、大律師周凱靈,承認一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傳票控罪,涉作為彌敦道一大廈單位的擁有人,沒有進行及完成露台的檢驗和修葺,周二(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 1,500 元。
周親自在庭上表示,指單位是由父親多年前購入,「成棟樓都冇騎樓」,對於為何契約圖則顯示單位有露台,「幾十年嘅樓,我不得而知」。
周在法院外向記者稱,她原本不知道被票控,因該單位「從來唔係我自己打理」,直至有保安員通知她才知悉。她又稱單位由父親購入,其後變為劏房,「因為冇人租,全棟樓都變咗劏房,咁我唯有變咗劏房」。
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涉未有按時提交報稅表,被稅務局票控。法庭向他發出傳票後,他沒按時出庭應訊,本月初因「到庭應訊通知書不獲遵行」被警方拘捕,案件周一(2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李由律師代表,承認未有提交物業稅報稅表,被判罰款 1,000 元。
李天賜離開法院時回應記者時稱,「深表遺憾呀,其實宜家係遞交晒㗎啦,未上庭之前其實我已經處理晒,尊重法官嘅判決」。被問到會否影響其區議員工作,李稱,「希望唔會。」至於會否擔心有人提出行為失當的調查,李稱,「我相信其他會好遵守…」。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一年。
餘下 7 名原居民被告的案件,周五(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5 人不認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人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 10 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