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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5-1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5-1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判囚4.5月 官准保釋、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1 年未按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通知書,提交成立至今所有職員資料、2014 年起在港舉辦活動資料,會議紀錄及收支紀錄等,上周六(4 日)被裁定罪成。3 人周六(11 日)同被判囚 4 個半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國家安全尤關重要,判刑須確保反映到法律維護國安的決心。羅又指,本案屬新法例下首案,判刑上沒案例參考,最終以判囚 4.5 月為量刑起點,而 3 人並沒減刑因素。

判刑前,代表鄧、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被告被指控為「外國代理人」,但在未知是何者代理人的情況下被定罪,是他擔任大律師 40 年來從未見。親自抗辯的鄒幸彤則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法庭判決「懲教守護真相的人」。

3 名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控方反對,提出增加條件及報道限制,均被羅德泉駁回。羅最終准鄧、徐以原有條件保釋,並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幸彤則再次指保釋條件有礙表達自由並拒絕接受,將會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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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抗辯決定 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排期4.28審理

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抗辯決定 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排期4.28審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提出反對,最後被終審庭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人大常委解釋《國安法》條文,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若要參與國安案件,須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

黎智英上月 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排期於 4 月 28 日早上 10 時審理,預計審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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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建議修例 法院准海外律師參與涉國安案前 須先獲特首證明書

律政司建議修例 法院准海外律師參與涉國安案前 須先獲特首證明書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在國安案中抗辯,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此釋法。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法院在涉及國安的案件中,容許海外執業大律師來港處理案件之前,須先向特首提出並取得證明書。

文件建議將特首證明書的新要求,適用於所有危害國安相關的案件,除《國安法》案外,亦包括刑事、民事及其他性質的案件。文件亦強調,刑事案被告「從來都沒有由海外大律師代表的權利」,因此相關立法建議沒有剝奪被告的合法權利。

律政司指,正就立法建議主要內容,諮詢司法機構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並表示計劃盡快在 2023 年第一季或第二季提交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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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 9 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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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後未知可否代表黎智英 英御狀Tim Owen正在港參與另一終院刑事案

人大釋法後未知可否代表黎智英 Tim Owen正在港參與另一終院刑事案
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中、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獲准來港,周三(18 日)在終審法院處理另一宗刑事案件的訟費上訴許可申請。散庭後,記者詢問其工作簽證事宜,包括到期日等,Tim Owen 表示「I am not saying anything.(我甚麼也不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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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8-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8-14

《立場》被指煽動案表證成立 鍾沛權連續 4 日作供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審訊至今 20 日,法官郭偉健周一(9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鍾沛權周二起作供,分別就《立場》成立的歷史、日常運作、以及涉案 17 篇文章等範疇作供。 鍾沛權指,創辦《立場》是希望「實踐到言論自由,用盡言論自由嘅空間」,博客文章不論立場如何,「即使水準唔太好」,只要能自圓其說、言之有物,都會盡量「來稿必登」。 他強調,自己和同事的意圖「好純粹」,只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和報道真相,又指妻子陳沛敏因《蘋果》案被捕後,自感難以履行工作,亦感受到明顯威脅,曾考慮停運,但「唔捨得、唔甘心」,而且反覆思量後,仍覺得「我同同事由始至終無乜嘢做錯過」。 鍾否認涉案 17 篇文章屬煽動,並逐一解釋,提到訪問海外流亡人士,是因為他們有新聞價值,又否認 3 篇「35+ 初選」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專訪,是為他們造勢及戴光環。至於區家麟、陳沛敏等人的文章被指污蔑《國安法》,鍾認為《國安法》引起的爭議是前所未見,「禁制批評嚟接受爭議性政策,只會加深對個政策或法例嘅不滿同敵意」。 另一篇有關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鍾則指文章平鋪直敘,「係典型新聞報道」,質疑「呢篇都可以成為檢控罪證,所謂煽動界線係咩呢?」案件周一(16 日)續審,繼續由鍾沛權作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質疑鄒幸彤獲獎報道成罪證 「係典型新聞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為初選出線者造勢 指其政治主張有新聞價值《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應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供稱網民留言反映民意 「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作供數度哽咽 指曾考慮停運但「唔捨得、唔甘心」《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創辦《立場》為捍衛言論自由 博客盡量「來稿必登」《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公司財困曾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囉」《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錄影會面稱涉案15文章由他審批 官裁表證成立 47人案|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共 30 人認罪,當中 16 人周三(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爭議認罪被告應否在同案不認罪被告開審前先行判刑。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退庭商議約 1 小時後,決定安排認罪被告在審後判刑。 至於 17 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原訂 1 月 30 日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一同審理。法官陳慶偉今指,因陳嘉信健康問題,將由李運騰頂上,案件因此或需延遲 1 至 2 周,至 2 月初才開審。 47人案|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英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早前有傳媒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會面,商討「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並曾與英外交部代表見面。港府其後發聲明警告,相關行為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代表周五(13 日)晚上發聲明,指他們是黎智英在香港刑事案件唯一的法律團隊,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就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涉辦百人榮休晚宴 童軍總會獲撤控 酒家罰35,000元店長自簽守行為 童軍高層在 2021 … Read more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早前有傳媒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會面,商討「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並曾與英外交部代表見面。港府其後發聲明警告,相關行為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代表周五(13 日)晚上發聲明,指他們是黎智英在香港刑事案件唯一的法律團隊,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就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 聲明:將確保黎智英獲公平審訊 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在聲明指,他們是《蘋果》被指違國安案及其他香港訴訟中,代表黎智英的唯一法律團隊,又指除了香港法律團隊,黎智英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代表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顧問,亦從來沒有與這個「國際法律團隊」,就黎智英的法律訴訟有任何專業上的聯繫。 聲明又指,黎智英的香港法律團隊,將繼續以黎的最佳利益行事,以確保他在香港獲公平審訊。 報道指英官員晤黎智英律師團隊港府強烈反對干預 英國廣播公司(BBC)日前報道,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早前去信英國政府,要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商討令身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英方及後表示,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已會見黎智英的法律團隊,又提到英國外交部已向黎智英提供支援一段時間。 特區政府其後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案的干預」,警告任何被告人若企圖借用,或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干預內部事務,「極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除港府外,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人大代表亦就事件表態。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黎的行動「非常愚蠢」和「不尊重法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對英國外交部承認已提供一段時間支援,表示「震怒」,指黎的法律團隊及英國政府公然踐踏法治。全國人大代表譚耀宗接受傳媒專訪時,則強調英國政府在事件上沒有角色,認為不應干涉香港事務,重申黎智英是合法合憲,在香港受審。

國安法首釋法|李家超:釋法沒增特首權力 「無任歡迎」海外律師處理非國安案

國安法首釋法|李家超:釋法沒增特首權力 「無任歡迎」海外律師處理非國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周五(30 日)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第 14 條和第 47 條的解釋,指明「沒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香港法院應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否則應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判斷和決定。(見另稿)

身兼國安委主席的特首李家超晚上見記者,強調特首發出證明書的權力,早於《港區國安法》實施時已存在,釋法並沒有增加特首權力,又指國安委由不同成員組成,「唔係一個人嘅決定」。

被問到會否擔心法律界有反彈,李家超指今次人大釋法有針對性,相信可令外界更了解港府「點樣慎重兼重視法治原則,以及堅持維護被告人嘅權利」。他又指,本港的非國安案件,海外律師仍然「無任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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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85.5萬元

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 85.5 萬元
還押兩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 12 月 1 日開審。律政司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向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樣遭拒,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周三(21 日)就訟費命令頒下判詞,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證明黎智英需聘請 4 名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允許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即律政司須向黎一方支付共 85.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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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高院押後至2023年9月開審 辯方指Tim Owen需處理另案

黎智英國安案|高院押後至2023年9月開審 黎由2020年底起還押 屆時失自由將逾2年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案件原訂於 12 月 1 日開審,控方因應釋法,把案件押後至周二(13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另因本案涉及已定罪、正被還押的證人,希望盡早開審。辯方認為,控方早前似乎相當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接納特首釋法的請求,而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因被入境處拒絕在本案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早前已離港,指因應 Tim Owen 的檔期,希望把案件押後至明年 10 月開審。

法官杜麗冰最終宣布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21 日開審,預計審 40 日,並於 5 月 30 日進行案件管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則於 5 月 2 日及 3 日處理。今年 12 月的審期擱置。黎智英繼續還押,他於 2020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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