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5 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其中 1 人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囚,餘下 14 人原否認暴動等罪,周三(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11 人在開審前改認控罪時間較短、涉案範圍較細、屬交替控罪的另一項暴動罪。當中兩人另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餘下 3 人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 11 人為案發日下午突圍者,當場被捕。當中有人被警員目擊丟雜物,或曾手持汽油彈及點火器。另有被告警誡下稱,他經新聞得悉理大內有多人受傷,因他懂得急救故前一晚赴理大幫忙。案件周四(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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