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包括 5 名中學生,被指多次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 當中 6 人周六(20 日)於區域法院認罪,屬首次有未成年人以《國安法》被定罪;餘下一人、現年 21 歲被告則因未讀更新版案情,獲准押後答辯,辯方確認他維持認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將案押後至 9 月 9 日,屆時再處理餘下答辯及考慮判刑,期間為已認罪 6 人索取各院所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期間除了原獲保釋的男生外,其餘人續還押。法官指,被告莫因索報告而對判刑心存希望,稱只為免一再押後而先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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