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生效約半年,按《法庭線》紀錄現有 3 宗新煽動罪的起訴個案。其中,58 歲男子涉在今年 3 月 至 6 月在 YouTube 等網上平台發布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等陳述或相片,他周五(20 日)認罪,被判囚 14 個月,是新罪第三宗判刑。
辯方大狀關文渭原擬爭議控罪合憲性,但稱因「譚得志案」就同一議題被拒批終極上訴許可,本案被告因而改為認罪,同時續主張新煽動罪最高刑罰調高,不等於要量刑隨之而增加,另又提出新煽動罪非預防性罪行,法庭須看實際煽惑結果考慮判刑。
同時負責新煽動罪 3 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維持看法,即更嚴峻的刑罰強化了預防性,以判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法庭線》比較發現,該量刑水平與舊罪譚得志案一樣。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