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高級海關關員,涉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海關大樓,拍女同事的腰及臀部,他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待 6 月 11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8 歲高級海關關員,涉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海關大樓,拍女同事的腰及臀部,他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待 6 月 11 日再訊。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發疑有僭建。其中 76 號獨立屋被揭發曾四度僭建及加建泳池,持有物業的公司被票控 5 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周四(1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該公司共罰款 11 萬元。
官判刑指,涉案獨立屋鄰近斜坡,但沒證據顯示山泥傾瀉與僭建有關,認為被告坦白承認控罪,又著力安排合資格人士清拆相關僭建物,屬「最大求情理由」。
城大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簽臨時租約後「撻訂」,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讓他免就違約賠償 1.6 萬元。杜經審後被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判監 4.5 個月,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資料最新顯示,杜已在律師樓代表下,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城大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校方支持守法循規,對教職員行為操守有清晰指引,「來函所述人士已非城大教職員」。
20 歲中大男學生涉今年 3 月在屯馬線車廂內,觸摸一女子臀部及觸碰另一女子裙擺,事主拍片並上載至互聯網。被告自首並承認非禮罪,周三(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0 日。
控方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除於本案外,在其他地方亦有「相類同行為」。辯方則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年幼起目睹家暴而有創傷,「唔識表達自己情緒」,求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惟官指,初犯和年青均非可免除一般刑罰的因素,法庭需向大眾發出「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係零容忍」的訊息。
滙豐銀行職員涉串謀保險代理夫婦,串謀收受賄款逾 17 萬元,以協助其內地客戶在港開銀行戶口,被起訴共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3 名滙豐職員認罪,其中兩人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 6 個月及 10 個月。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兩被告優待特定客戶,罔顧辨別洗黑錢客戶的程序,影響整個銀行業以至香港,亦涉違反誠信,即時監禁乃合適刑罰。辯方指一被告獲現任僱主撰信求情,指願在刑滿後重新聘用;另一人過去 10 年的奮鬥盡毀,非常後悔,承諾洗心革面。
男警涉向未成年兒子播色情片及強逼自慰,受審後被裁定「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等罪成。他上訴失敗,上訴庭裁斷「意圖獲取性滿足」屬於控罪元素,而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為此犯案,故維持定罪。律政司要求終審法院釐清罪行元素。
終院 5 法官周二(14 日)一致裁定律政司勝訴,指犯案意圖可能不限於性滿足,亦可是為泄憤或羞辱等,故控方毋須額外證明「意圖獲取性滿足」,否則控罪將不符保護兒童的立法原意。撰寫判詞的常任法官霍兆剛指出,上訴庭的結論不受條文、立法原意或典據支持。判詞又提及,事主有自閉症譜系障礙。
大律師蘇信恩被指 8 年前未執業時,在西營盤單位兩度非禮一人,案件周二(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接獲新的投訴人,因此對蘇新增 3 項控罪包括非禮、普通襲擊。蘇則申請押後,指擬就新控罪向控方索取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遂准押後至 5 月 27 日再訊,蘇屆時須答辯,期間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9 個月大男嬰於住所內昏迷,送院不治。42 歲警員父親被指 8 次以被子覆蓋男嬰頭部,受審後被裁定虐兒罪成,判囚 14 個月。高院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男警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質疑法庭過分依賴男嬰不治的結果,定罪有嚴重不公平之處。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周一(13 日)拒絕申請,指申請人僅重複上訴時的論點,關乎事實爭議及已確立的法律原則,不涉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申請人早前另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MIRROR 成員姜濤涉去年 11 月凌晨,駕車駛經堅道時伸手往後座取帽,車撞護欄。案件周一(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姜濤未有到庭、由律師代表認罪,承諾會引事件為警惕。官接納姜一時失誤犯案,僅有公物受損、沒人傷亡,判罰款 1,000 元。
至於姜濤另涉的兩張交通傳票,案情指姜在同年 12 月凌晨,在堅尼地城駕駛時衝紅燈,而且沒掛「P 牌」,姜亦認罪,官罰款 1,200 元。
36 歲內地女子涉申請「高才通」時,虛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串謀詐騙罪。她不認罪受審,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獲裁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家庭年收入逾 250 萬元,曾一筆過以 541 萬元在深圳置業,似乎符合「高才通」以年收入申請的 A 類計劃資格,而申請由中介代辦,中介或為更易賺取 52 萬元中介費從中作梗,「靜靜雞」偽造學歷,申請需具指定學歷的 B 類計劃,被告或遭中介欺騙。
法律101|甚麼是「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