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 2019 年 8 月機場暴動案服刑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被指去年 2 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親吻 17 歲女囚友,又用手觸碰對方下體,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監 3 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 畢慧芬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五(14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她自行陳詞指,當時沒有非禮、遭事主誣告,又指自己患有輕度弱智,認為法庭不應對一個長期病患,判處「咁重嘅刑期」。法官邱智立將於明年 1 月 16 日或之前頒下判詞。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正就 2019 年 8 月機場暴動案服刑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被指去年 2 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親吻 17 歲女囚友,又用手觸碰對方下體,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監 3 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 畢慧芬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五(14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她自行陳詞指,當時沒有非禮、遭事主誣告,又指自己患有輕度弱智,認為法庭不應對一個長期病患,判處「咁重嘅刑期」。法官邱智立將於明年 1 月 16 日或之前頒下判詞。
7 名醫生早前被指濫發「免針紙」被捕,當中牽涉的兩萬多張「免針紙」,原定本周三(12 日)無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當局廢除「免針紙」決定違法,要求法庭推翻,周一(10 日)獲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其後再頒下臨時禁制令,令涉案「免針紙」暫維持有效,直至另有頒令。 郭卓堅周四(13 日)接受查詢時指,收到法援署通知,稱由於他已打齊三針疫苗,不屬於「相關人士」,因此不合資格就有關司法覆核申請法援。郭卓堅認為,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自己屬持份者,將就法援署決定提出上訴。
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都會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的前院長及課程總監,涉於 2017 年至 2018 年間,串謀籌備一個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課程,企圖藉此換取該公司月薪約 19 萬元的職位,各被裁定一項串謀索取利益罪成。 兩人周四(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分別被判囚 15 及 10 個月。暫委法官香淑嫻指被告稱因「過份着緊為提高美容業質素」而犯案,供詞「難以置信,穿鑿附會」,又斥兩人為私利,貪污行為有損公大聲譽,須判處即時監禁。 法官同時接納辯方求情指兩人品格良好,扣減部分刑期。
43 歲男教師被控於 2022 年 3 月在港鐵車廂內非禮一名男子 X,案情指有便衣警員在尖沙咀站見到被告形跡可疑,後發現被告涉用右手放在事主左臀。案件周三(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崔美霞認為,事主 X 和控方證人的證供有關鍵性和不能磨合的分歧,兩人就描述 X 站立的位置、附近的乘客等情況不一致。辯方另申請訟費,獲官批准。
政府指 7 名私家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原定他們所發出的逾兩萬張「免針紙」周三(12 日)起失效,不過先後被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欠缺法律依據,以及市民入稟司法覆核挑戰。高等法院周二(11 日)頒令暫緩執行政府的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同日頒下理據,首句即提及「不管欲達到的結果如何可取,手段亦有正確及錯誤之分」。他指出,考慮對市民自身及醫療系統的風險、已接種兩針或以上人數,以及不能排除有「免針紙」是正當發出等因素,認為頒令暫緩執行恰當。 法官亦初步分析防疫規例條文,認為醫務衞生局局長並沒權力,廢除或指示由註冊醫生發出的「免針紙」無效。法官認為,有理據顯示政府的陳詞錯誤,不過指有待下周四(20 日)聆訊處理。
50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在女友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並把遺體藏於床下。死者全身有 101 處傷勢,多條肋骨骨折、大範圍瘀傷等。被告擬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三(12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引述被告的會面紀錄指,死者生前曾在寓所大叫並掀起衣服,誣捏被告非禮強姦她。被告因另案被通緝,擔心死者驚動他人,所以把死者綁起,並曾數次打她。及後被告睡着,醒來時發現死者已沒有動靜,於是把遺體藏在碌架床下層的床板下。控方指,死者女同事其後曾到涉案單位留宿,死者遺體當時已藏在床下。
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涉於 2021 年,與旗下分店女員工發展婚外情,疑因影響公司名譽而疏遠女方,及後遭對方以床照勒索 50 萬元。32 歲女子否認勒索罪,周二(11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 10 月 25 日判刑。 被告早前聲稱「放相」是希望與事主復合,暫委法官葉啓亮裁判時指她「邊作供邊砌詞」,其 WhatsApp 訊息咄咄逼人,例如「收唔到(錢),你個名一定會臭」。法官指,她明顯知道事主是大人物、已婚及不想兩人照片流出,她針對其擔憂,威脅破壞對方形象。
警方 2022 年 5 月拘捕 6 人,涉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及討論製造炸彈、如何購買武器等,其中 3 人被控「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另外 2 人周一(10 日)到警署報到時被捕,周二(11 日)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將已被控的 3 人控罪修訂為「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獲裁判官劉淑嫻批准,而首次提堂的兩人亦被控同罪。控方並申請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亦將案件合併處理。 裁判官聽取辯方的保釋申請後,認為控罪嚴重,而案件將轉介區院審訊,被告有不依期歸押的風險,最終拒絕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