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8 日,沙田有私家車被截查時高速狂飆,交通警開槍射中男司機截停,後揭該車為新界北 3 宗爆竊案的接應賊車。中槍男司機周二(27 日)入稟高院,向警務處長索償,指警員向其背部開槍,涉罔顧後果、嚴重疏忽,亦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子。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4 月 8 日,沙田有私家車被截查時高速狂飆,交通警開槍射中男司機截停,後揭該車為新界北 3 宗爆竊案的接應賊車。中槍男司機周二(27 日)入稟高院,向警務處長索償,指警員向其背部開槍,涉罔顧後果、嚴重疏忽,亦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子。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菲傭於 2017 年確診子宮頸癌,女僱主一家被指沒提供足夠食物,更於凌晨時分將她解僱並即時趕出家門。菲傭曾向平機會投訴,但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她返鄉後翌年病逝。其遺產執行人代為入稟區院,指女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償 58.7 萬元並要求對方道歉。
案件周四(22 日)續審。僱主出庭作供,稱於 2017 年 2 月 12 日在 Facebook 上發現事主曾發布性感照,背景為其家中,遂決定會解僱她,直言「呢個就係我個導火線」,又稱與家人討論後定於一個月後解僱。
僱主承認,曾在家人 WhatsApp 群組中以「瘟神」稱呼事主,解釋指事主會作出「好多蠱惑行為」,「令到我好谷氣,要喺屋企人 group 發洩下」,舉例指「Sexy 相,係咪想搞我老公搞我個仔?或者有其他意圖,嚴重影響屋企」。她不同意是在事主患癌後才如此稱呼她。
3 名涉「口岸爆炸品」案被告,早前入稟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要求就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們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賠償。入稟狀指,3 人在 2020 年 3 月 7 至 8 日期間在警署遭警員毆打;其中一人報稱有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
其中一人的索償案於周四(2 月 1 日)在高院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原告親自應訊,指正申請法援,未向警方傳送令狀,希望可延遲,聆案官則指不屬有效理據。原告另指,有意將案轉介至區院審理。官最終押後至 3 月 14 日,原告將呈交誓章解釋延期原因。
官庭上另透露,另兩名原告因傳訊令狀一事牽涉刑事調查,將兩人的索償案押後到 6 月再處理。
2021 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致命車禍,一輛私家車失控撞上行人路,導致 2 死 2 重傷。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於 2023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 2 個月。其中一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上周五(12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等人追討賠償。
國際醫療保險公司「保柏(Bupa)」於 2022 年 11 月,發布「非認可供應商名單」,指少數醫療保健服務提供者未達該公司的水平,相關的診金索償將不受理賠。
被列入名單的腎病科專科醫生何繼良周三(3 日)入稟高院,指保柏構成誹謗,要求禁止作出誹謗行為、公開道歉,並向保柏索償。
2015 年慈雲山環鳳街一間車房發生爆炸,造成 3 死 9 傷,死者包括車房東主。其中兩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早前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其中一案轉往區院審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偉倫周五(29 日)頒下判詞,裁定兩被告須賠償其中一名生前任的士司機的死者,其遺產管理人約 72 萬元,包括喪親之痛的損害賠償、失去生活依靠的申索及殮葬費。
一名男警聲稱於 2020 至 2021 年與高級警員結怨後,被辱罵「你老婆俾我屌」、「你阿媽俾我屌,生咗你個衰仔」。男警認為,同袍言論涉性騷擾,警務處未有履行僱主責任,防止性騷擾發生,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該高級警員賠償 16 萬元,另要求處方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 16 萬元。
申索人早前申請終止針對警方的聆訊;被告、涉案高級警員則申請剔除申索,周五(15 日)在區院處理。法官質疑,涉案僅罵人的粗口,市井之徒經常使用,又指「如果個個都上嚟提出訴訟,話歧視我太太、媽媽」,「咁我哋(法官)咪好忙」?
法官又認為,涉案字句看不到對申索人或其妻子、母親提出性要求,強調侮辱性字句不等同性騷擾,將於 3 個月內頒書面裁決。
「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的油塘東源街混凝土廠,被指多次發生嚴重塵埃排放事故釀空氣污染,未能證明有能力改善,先後於 2022 年 4 月及 2023 年 11 月,被環保署及上訴委員會拒絕續牌及駁回上訴。其後廠方被指無牌下繼續營運,環保署發出傳票及提出刑事檢控。
廠方於 2022 年 8 月入稟高院,稱已修正器具容量至指定公噸以內,按例不再須領牌照即可運作,認為環保署執法時錯誤理解《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向署方追討賠償。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三(13 日)頒下判詞,裁定環保署勝訴,駁回廠方全數入稟理據並剔除訴訟,同時下令廠方向環保署支付訟費。
2017 年,一名女子到尖沙咀一間美容院注射透明質酸,事後前額部分動脈周圍皮膚及組織有損傷,及印堂位置皮膚缺血和組織壞死等;她隨後入稟,向替她注射的美容師索償,聆案官於 2021 年,下令美容師須賠償事主 296,045 元兼訟費。美容師亦被落案起訴「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事隔逾 6 年,案件周一(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缺席聆訊。
庭上透露,被告於開庭 2 日前入院,並轉介到精神科,「據稱係因為幻覺有問題」,未知出院日期,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提訊,被告准保釋。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2023 年 7 月入稟高院,向「康橋」的母公司「智友集團」3 名董事及股東提出申索,指他們違反股東協議、董事誠信等,要求法庭頒令涉事董事的任命、股東決議違法,並向包括張健華在內的「原創股東」賠償損失的董事酬金。
案件周一(27 日)在高院就傳票聆訊,由張健華向 3 名被告提出「申請查閲對方準備呈堂的文件及証物表」。當中第三被告沒出庭,原告及餘下兩名被告均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聆案官梁文亮指,張的傳票內容不清楚,下令再修改傳票,並押後至 12 月 19 日再訊。
張聆訊時閱讀文件,要靠近至眼前約半至一隻手指位,另抄下聆案官指示時則埋首枱前,而散庭後直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