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 人包括一名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控暴動,經審訊後獲裁罪名不成立。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重新考慮。
案件周三(4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指其中兩被告將申請重開案情,控方反對;另外 3 名被告則擬認罪。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訂於明年 2 月 17 日處理法律爭議,3 月 10 日作裁決,並於同日處理擬認罪 3 人的答辯和求情。5 人續准保釋。
法官另提及,距離原審裁決已近 3 年,對各被告心理壓力大,期望案件能盡快處理;又指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無奈地將案件押後至明年處理。官另指,就辯方申請重開案情,翻查本港似乎沒相關案例,英國則明文拒絕,著雙方可呈上案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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