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事件,4 名「白衣人」事隔 4 年被起訴暴動等罪,一人認罪已被判囚 55 個月。2 人擬認罪,餘下一人則擬不認罪,他們的案件周二(20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擬不認罪一方申請將審訊由中文改為英文審理,控方反對,指如改英文需額外 3 至 4 個月翻譯文件,並指辯方早前已同意審訊時為他安排傳譯。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案件定於 2025 年 1 月開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 7.21 襲擊事件,4 名「白衣人」事隔 4 年被起訴暴動等罪,一人認罪已被判囚 55 個月。2 人擬認罪,餘下一人則擬不認罪,他們的案件周二(20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擬不認罪一方申請將審訊由中文改為英文審理,控方反對,指如改英文需額外 3 至 4 個月翻譯文件,並指辯方早前已同意審訊時為他安排傳譯。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案件定於 2025 年 1 月開審。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二(14 日)在區院展開第 46 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開始作供,稱當晚送朋友回到元朗往所後,自行到元朗站乘車離開。在月台候車時,他突聽到力竭聲嘶的「救命」聲,遂跑落大堂,見數名白衣人持武襲擊女子。
楊稱當刻「呆咗企咗喺度」、「我無能力赤手空拳去阻止」,又說見有人雙手持刀。白衣人隨後衝前施襲,楊逃跑時見另一傷者頭部流血、「直頭打到爆開咗」,求助港鐵職員卻被拒,指職員稱「出面好危險,我哋唔會出嚟」。楊與途人將傷者帶到女廁治理,有人自稱為護士,協助處理傷者。
楊及後見首被告林卓廷,知悉他是立法會議員,認為可助平息事件,遂向其報告施襲經過;楊亦曾走向閘口,勸止白衣人。案件周四(16 日)續。
周一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指第六被告家中搜出「V煞面具」 形容為「反政府象徵」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非白衣人」事後被捕,他們否認參與暴動,案件正在審理。另一名「非白衣人」、42 歲會計師亦否認暴動罪,案件周四(14 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辯方重申,案發時只得白衣人參與暴動,而被告只是自衛、防止他人犯罪,強調沒意圖參與暴動。辯方另指,被告需時完成碩士論文,望能押後裁決。法官李慶年指,日程涉及公眾利益,「佢咁多年都習慣㗎啦」,讀書之餘,也要面對審訊,「做功課唔好臨急抱佛腳」。
法官又指本來將「放大假」,惟決定銷假,將案件訂於 4 月 5 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