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踢休班警 男子拒捕等罪成囚4周 提上訴遭駁回

被指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踢休班警 男子拒捕等罪成囚4周 提上訴遭駁回

2020 年 3 月,一名休班警稱發現 4 男子在沙田一條行人隧道內,貼示威文宣及噴「抗疫不忘抗爭」,上前制服一名男子時遭對方踢傷,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損壞及拒捕罪兩罪罪成,判囚 4 周及向政府賠償 2,800 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周一(19 日)在高等法院頒下書面判詞,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上訴方曾爭議男子無貼文宣,其衣著與休班警對隧道 4 名男子的描述明顯不同。法官反駁指,休班警追捕上訴人時沒有離開過他的視線、其手戴有黏貼性物質的手套、手持的環保袋有油漆掃和大量文宣。而且原審裁判官就被告反抗和拒捕的裁決合理有據,符合邏輯,終維持兩罪定罪裁決。 原審案情指,上訴人陸昶昇和另外 3 人在行人隧道貼文宣,被路過的休班警揭發。該警追截陸並表露身份,惟陸把他推跌及腳踢其腹部。上訴方爭議,原審錯誤接納休班警口供、拒納上訴人及辯方證人的口供,另辨認陸的身份時,沒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官:上訴人衣著脗合隧道中 3 男外觀 就刑事損壞罪的上訴理由,上訴方力陳,陸並非隧道內 4 男之一,其衣著與休班警的描述有明顯不同。法官引述供詞指,休班警指陸被捕時身穿「黑色風褸、白色恤衫」等,而隧道內其中三男身穿「黑色外套、黑色長褲」。法官認為,陸的衣著不但脗合 3 男的外觀,而且休班警從側面未能看到內有白恤衫亦不為奇。 官:所持手套帶黏貼物質 符貼文宣行為 此外,休班警又提及陸的手套上有膠水漬,上訴方認為原審因而對陸作不利推論。法官表示,她曾親自檢查陸的手套,雖然事發距今已逾兩年半之久,但仍可感覺到,手套的手指位之間有黏貼性,需要用力才可拉開,而黏貼物質完全符合張貼文宣的行為,是有力的獨立證據。 法官總結指,根據休班警對 4 男的觀察、追捕時涉案男子沒有離開過他的視線、陸手上戴有黏貼物質的手套、手持環保袋有油漆掃和大量文宣。法官認為陸就是在隧道內貼文宣的人之一,證據確鑿。刑事損壞的定罪安全及穩妥。 官:上訴人稱被叉頸但沒傷勢實在「匪夷所思」 至於拒捕罪,上訴方指出,休班警在送院診治時沒向醫生投訴腹部受襲,亦沒醫學證據指其腹被踢,原審卻稱因見到其腹有「淡痕」,而接納其腹曾受襲。 法官提及,根據休班警的證供,他受襲後右手等有擦傷流血、腹部疼痛。而根據醫療報告,他入院時曾向警方及醫生表示因「襲警」及「got injury while catching someone」而受傷。檢驗結果顯示,他的右手踭等有新近擦傷。由此可見,雖然他沒有直接投訴腹部被踢,但他入院時的說法,基本上支持他在庭上的證供。而正如裁判官正確地指出,從休班警拍攝的照片看來,其腹部有多條淺色傷痕,該張相片是證據一部分,裁判官絕對有權考慮。 此外,陸曾指出休班警在制服他時,曾在前方用手叉住他頸部,至不能呼吸近一分鐘之久。但法官認為,陸在檢驗下竟然完全沒有任何傷勢發現,實在匪夷所思。 總結而言,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就陸反抗和拒捕的裁決合理有據,符合邏輯,沒有理由作出任何干預,兩罪維持定罪裁決。 2021 年被裁兩罪成 上訴人陸昶昇(原審裁決時為 39 歲、物業管理經理)。原審裁判官彭亮廷在 2021 年 12 月,裁定陸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大涌橋路的行人隧道內損壞隧道,及拒捕罪成。庭上透露,上訴人已服刑完畢。 HCMA50/2022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控方原欲傳召整理文章列表的警員,及呈上 587 篇文章的分類列表,包括 35+ 初選案相關、《國安法》相關、記者林彥邦撰寫的文章,以及英國《立場》文章,指若控方擁有上述文章,「自然會加入去(案情)」,又指林彥邦與林紹桐屬於同一組別,「同樣地都係主管」,其文章可以證明「林紹桐對林彥邦發表的文章是否知情」。

辯方反對指,《國安法》實施前後日子,不同陣營的媒體亦有報道《國安法》,又指警員供詞只是「一己睇法」。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毋須傳召警員,但控方仍可採納其意見,在陳詞時提及哪些屬煽動文章。另外,控方庭上讀出 6 篇涉嫌煽動的《立場》文章,作者包括林彥邦及區家麟。(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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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版】法律101|「估你唔到」的刑事罪!(Part 2)

影像《法律 101》繼續同大家分享鬼馬嘅刑事罪! 巴士係咪一定要站站停?搭叮叮一定要喺司機左手邊落車?唔乾淨嘅人入遊樂場,有機會被檢控?!仲有其他「估你唔到」嘅罪行,快啲撳片睇啦! 文字報道:法律101|你可能未聽過的刑事罪(Part 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11-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11-17

《立場》鍾沛權還押近一年准保釋 下周續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繼林獲准保釋,鍾沛權本周亦以控方新披露大量文件,法律團隊需與鍾溝通索指示為由,申請保釋。控方反對下,法官郭偉健批准鍾保釋,指認為他不會干犯危害國安罪行,須遵守不得離港等條件。 案件本周續審,處理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國安處負責保存網上證據、收集情報的高級督察供稱,與上司兩度審視《立場》文章,選出 587 篇「主觀認為」違法的文章,從中再選出 100 篇與警司開會,3 人再選出其中 30 篇交予案件主管。 他表示,呈交 30 篇文章前,沒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因保存是前期工作,「我哋做情報、不涉調查」,稱「(告咩)太遠未去到」。辯方則認為,今次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與警方篩選文章過程不透明、不公平有關,認為警方並非不小心、不清楚,而是故意的行為,對辯方不公。 案件下周一(19 日)續審。 《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立場》被指煽動案|警稱選587篇「主觀認為」違法文章 屬前期工作毋需索律政司意見《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黎智英國安案 押後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於 12 月 1 日開審,法庭因應特首提請人大釋法,押後至周二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另因本案涉及已定罪、正被還押的證人,希望盡早開審。辯方則指因應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的檔期,希望押後至同年 10 月開審。法官杜麗冰最終宣布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21 日開審,預計審 40 日。黎智英繼續還押,他於 2020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 Read more

11.18油麻地|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還押 明年初判刑 另1人罪名不成立

11.18油麻地|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還押 明年初判刑 另1人罪名不成立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獨立歌手莊正與 10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官林偉權周六(17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莊及另外 9 人罪成,還押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判刑。另 1 人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定,罪成的 10 人必然知悉發生暴動,仍留下壯大聲勢,藉到場鼓勵而參與集結,即使沒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仍屬暴動。至於罪名不成立的 21 歲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被警發現,似乎一早身在該處,只是「好事之徒」,未能證明曾參與暴動。

莊正早上在妻子陪同下抵達區院應訊,並在地下大堂與友人擁抱。法官宣讀裁決後,庭上多名親友飲泣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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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你可能未聽過的刑事罪(Part 2)

法律101| 5條你可能未聽過的刑事罪(Part2)

上回提要,香港有些仍然生效的罪行,因時移世易,多年來鮮有檢控。除了海洋公園不准講粗口、沙灘不准唱歌之外,原來在馬路或交通工具上,都有一些「估你唔到」的刑事罪行。

今期《法律 101》,再揀選另外 5 條鮮為人知的罪行,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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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 還押至2023年1月判刑

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 還押至 2023 年 1 月判刑
一名 42 歲速遞員,被指於 2021 年 1 月起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發布煽動言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案情指,被告涉發表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國旗及警員等訊息;又發布「光時」、「港獨」等口號,並稱「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以及鼓勵不打針和使用「安心出行」等,聲稱要衝上街頭推倒政府。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社會氛圍和動盪受到衝擊而作言論宣洩,現時感到懊悔,望可盡快服刑完畢陪伴有長期病患的母親。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辯方求情後,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5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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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連登」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判囚8月 官:鼓吹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

男子認「連登」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判囚8月 官:鼓吹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
30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及圖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的言論並非就法庭裁決或社會現況表達不滿,而是鼓吹和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防違法和極端主張付緒行動,最終判處被告監禁 8 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連登」發布共 37 段訊息,煽惑他人向法官、警察或公職人員使用暴力,如「槍弊(斃)呢班黨衛軍同狗官」;又指被告求外國制裁及「幫梁健輝先生報仇,剷除港共」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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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荃灣|男生被控荃灣非法集結 拘捕警在辯方播片後改口認現場有途人

11.10荃灣|男生被控荃灣非法集結 拘捕警在辯方播片後改口認現場有途人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有市民發起「八區開花」及「和你 Shop」反修例示威活動,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控在荃灣荃新天地非法集結,案件周五(1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拘捕警員供稱,案發時有約 150 名示威者在禾笛街聚集、叫囂和辱罵警員,其後警員推進時見男生跑向警方防線方向,遂將他推跌並制服。該警員在控方主問時,稱現場沒其他途人,惟在辯方播放新聞片段後,改稱現場有其他途人。

辯方盤問時指,案發現場沒人聚集、叫囂及辱鬧警察,被告當時只是向楊屋道方向前行,又指警方在拘捕被告後才舉旗,此前在推進時並沒舉藍旗或警告;拘捕警均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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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旺角|36歲男非法集結等罪成囚一年 官:社會漸趨平靜亦不能鬆懈

11.11旺角|36歲男非法集結等罪成囚一年 官:社會漸趨平靜亦不能鬆懈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黎明行動」,旺角爆發警民衝突,3 名男子事隔兩年半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 2 罪,其中 2 人經審訊後獲判無罪,餘下一名 36 歲男子罪成,還押至周五(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一年,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

裁判官莫子聰指,他同意控方檢控程序應加快,但不認為有關延誤是「拖延」,致法庭需因此減刑,又指被告單單「搵返份工」,不等於已展開更生。裁判官強調,被告沒有絲毫悔意,即使社會氣氛漸趨平靜,也不能鬆懈,以免類似事件再現,判刑應懲罰、阻嚇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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