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青年民建聯副主席、被稱為「熊貓大狀」的大律師蕭震然,於 2022 年被大律師公會裁定 3 項專業失當投訴成立,指他處理一宗民事索償案時專業失當,又涉於另一事件接受紀律聆訊時提供假資料等,被罰停牌 45 個月、賠償近 45 萬元。
蕭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該裁決,今年 8 月被駁回,並判大律師公會獲得訟費。高院周五(4日)就訟費頒下判詞,指蕭應向大律師公會支付逾 25 萬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前青年民建聯副主席、被稱為「熊貓大狀」的大律師蕭震然,於 2022 年被大律師公會裁定 3 項專業失當投訴成立,指他處理一宗民事索償案時專業失當,又涉於另一事件接受紀律聆訊時提供假資料等,被罰停牌 45 個月、賠償近 45 萬元。
蕭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該裁決,今年 8 月被駁回,並判大律師公會獲得訟費。高院周五(4日)就訟費頒下判詞,指蕭應向大律師公會支付逾 25 萬元。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 2014 年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的 DNA,惟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
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提出民事索償,其中「康橋」母公司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惟事隔逾一年尚未支付賠償。事主一方質疑公司最近出售物業,而銀行戶口每月亦有逾 10 萬元轉帳,並非沒能力賠償,早前申請禁制令,禁止公司出售物業及轉走得益。
案件周五(4 日)於區院提訊,法官在雙方同意下,批准延續禁制令,直至案件在 12 月 13 日再訊,期間雙方會繼續商討賠償方案。
2019 年 9 月,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周四(3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七日審訊,傳召法醫作供。
他指,死者面部大面積傷勢,非簡單接觸造成,並且有一定力度,而男被告向警方稱,將死者撼頭向牆,或能解釋其前額瘀傷。法醫又指,死者腦膜出血、酒精中毒引致肺炎,並強調死因眾多,包括神智不清、無法呼吸及無法郁動。法醫周五將接受辯方盤問。
第六日審訊|死者母向警指男被告打女兒解釋如刮痧 確認沒帶女求醫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2020 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大公報》發布題為「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文章,指稱黎欲棄保潛逃,內容涉及誹謗。黎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大公報》誹謗、道歉及賠償。黎一方希望審訊設陪審團,《大公報》則反對,法官歐陽桂如周四(3 日)聽畢雙方陳詞,將於一個月內頒下判詞。
黎一方指,黎智英打算就本案作供,並指他為知名人士,所涉案件均受廣泛關注,質疑《大公報》明知文章內容虛假仍惡意發布。加上《大公報》在本港廣泛流傳、有大量數者,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審訊應設有陪審團。
《大公報》一方則認為,若本案由陪審團審理,法官便不能在審訊前閱讀文章,或向法律代表提問以澄清疑惑,陪審團亦可能需更長時間審視文章,以評估《大公報》發布文章時的思想狀態。
2024 年 2 月,一輛 Tesla 私家車駛至油塘道近鯉魚門道交界時,疑失控撞毀安全島護欄,司機逃去無蹤。警方調查後,懷疑該車被擅自取去。31 歲男警事後被捕,被控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 15 罪,周三(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
案情指,被告駕車時失控撞欄後離開,及後將事情告知父親。父親知悉後感到緊張須送院,留院時向警員透露事件,稱「唔知點算」。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稱涉事私家車原贈予女友,兩人分手後轉讓予被告兄長,當日撞車後因驚慌而離開,並承認曾數度無牌駕駛。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將行車紀錄儀等交予警方,強調只因「貪方便」而犯案,又指他被定罪後相信未能再任警察。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應「多謝你 daddy 」令事件曝光,著他做個正直的人。官押後案件至 10 月 17 日判刑,待索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元朗 7.21 襲擊逾五年,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一名 43 歲男子否認暴動等罪,案件周四(3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日審訊,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
控方指稱呈堂片段中人為被告,認為法庭可作比對。就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控方認為被告當時與其他人手持武器身處現場,唯一的意圖必然是傷人,對他人造成傷勢亦是可預見的,亦呈上現場檢取的木條、藤條供法庭參考。
辯方指就暴動控罪爭議片段中人並非被告,而就有意圖傷人罪,認為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又稱在起初階段黑衣人的人數多於白衣人,白衣人可能在收集木條。官問意思是用作自衛?辯方稱是其中一個可能。案件定於 11 月 26 日裁決。
第三日審訊|餐廳前東主稱被告用膳至凌晨未離開
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原告方指被告人有權控制學聯銀行戶口,有風險不當地使用資產,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
案件周三(3 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原告方指,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聆案官陳業禧批准。雙方另爭議訟費,官押後以書面形式處理。
「Lunch 哥」李國永被指在 2020 年 8 月在將軍澳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逝世,與另外 3 人一同聚集交談及叫口號,涉違「限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處 15 個月感化令。他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四(3 日)在高院審理。
上訴方爭議警員的證供不符合呈堂片段,並質疑案發時上訴人與另 3 人位置分散,難以聚集交談。高院法官姚勳智指片段與警員證供覆蓋不同時段,上訴理由「根本難以成立」,又認為 4 人能否交談與聲線、站立位置有關,並非全然不可能,即日駁回上訴。
21 歲青年涉於 2023 年 6 月,於紅館觀看世界女排聯賽時,播放中國國歌期間發出噓聲,倒竪拇指及唱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被控侮辱國歌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8 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高院周四(3 日)開庭審理案件,上訴方表示詳細考慮各項因素後,決定放棄上訴。法官張慧玲詢問上訴人是否明白取消上訴,需要即時入獄,上訴人點頭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