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1 歲男子涉於今年 6 月 16 日,在紅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案件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
翻查報道,紅館當日舉辦世界女排聯賽,中國女排以 3: 1 擊敗保加利亞。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21 歲男子涉於今年 6 月 16 日,在紅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案件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
翻查報道,紅館當日舉辦世界女排聯賽,中國女排以 3: 1 擊敗保加利亞。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17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六日審訊。
涉案公司「新凱國際」前董事,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陳凱港胞弟陳凱俊,被指向華僑銀行申請貸款時所遞交的「新凱」受僱信「應該係假」,因「新凱」沒信中提及的人力資源部和職員,但他稱信件上的公司蓋印屬「新凱」所有。前董事另確認,員工曾向陳凱俊簽發支票;盤問下稱,該筆為陳為「新凱」零售活動墊支款項的退款。
辯方另擬呈遞《人民網》、《港人講地》訪問陳凱港的報道,一度被暫委法官王證瑜及控方質疑相關性,最後獲准呈堂。其後辯方擬再呈遞陳凱港的著作包括《黑夜微光》、《小王子遇上醋黑豆》,被官連番質疑涉否傳聞證供,押後至周三續審再處理。
2022 年 9 月,社民連在銅鑼灣設街站,並展示印有梁國雄、岑子杰、陳皓桓的橫額。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成員「阿牛」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遭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案件周二(1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唐婉清及曾健成表示認罪,裁判官曾宗堯判處二人罰款一千元,另需分別支付 53.6 元的移除費用。另余煒彬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控方文件,裁判官下令將其案件押後至 12 月 12 日再訊。
2020 年 4 月,21 歲大專男生在葵涌警署附近,被搜出兩支疑似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原審時,辯方質疑警長「自編自導自演」,設局陷害被告,原審裁判官屈麗雯則指,沒有證據顯示涉案警長設局,裁定被告罪成,判監 14 個月。被告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周二(17 日)在高院處理。
上訴方指,被告案發時遭鼻敏感影響嗅覺,或聞不到汽油味。就原審指被告遭警員截停時支吾以對,上訴方指他可以行使緘默權;律政司一方則指,即使違反緘默權原則,對裁決都沒有重大影響,又指原審已依賴環境證供,推論上訴人對汽油彈知情。暫委法官郭啟安聽畢雙方陳詞,擇日裁決。
兩名同性配偶欲以家庭成員身分,分別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均被房委會拒絕,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房委會不服兩案判決提上訴,周二(1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審判決。
針對房委會一方認為,配偶政策可保障異性伴侶申請公屋的權利,上訴庭反駁,即使同志伴侶可申請公屋,亦不影響異性伴侶申請公屋的權利。雖然可能影響他們的輪候時間,但《基本法》從未保障輪候時間。
至於房委會認為,房屋配偶政策可鼓勵異性夫婦生育,上訴庭指,現行政策亦沒區分不能或不願生育的異性伴侶,而且同性伴侶一樣有能力組織家庭養育子女,故現行政策與保障「家庭目的」並無合理關連。上訴庭最終裁定,在房委會配偶政策上,因性傾向構成差別對待屬歧視。
居屋案的申請人原為吳翰林,他於 2020 年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由丈夫李亦豪繼續處理申請。李透過律師表示,對今次判決表示感激,但遺憾無法與吳翰林一同見證。他又指案件已拉鋸 4 年,「衷心希望房委會經過深思熟慮後,不會上訴,讓事件早日止息,亦終於可以讓吳翰林得到安息。」
2023 年 4 月 8 日凌晨,當時休班的 56 歲時任男警,涉嫌趁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逾一萬元手機。他否認盜竊,案件周一(1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辯方指,智能電話有防盜功能,涉案電話對被告沒實質價值,強調被告「係一個冇案底嘅人,做咗好多好多年警員」,背景卓越,又快將獲得退休金,「佢唔係會售賣(電話)零件、貪心嘅一個人」。
辯方再指,被告當時醉酒、「腳浮浮」,又因被冤枉、才跪地求饒。加上被告於錄影會面指,拿走電話目的為替事主保管貴重財物,閉路電視亦顯示他曾拍打事主,但事主沒有醒來,可見他或可能希望拿去報失,本案可能僅為「誤會一場」。
2022 年 1 月 3 日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暪出席派對當日的行蹤。王詩雅面對 4 項傳票罪,案件周一(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
辯方盤問負責警誡會面的衞生署調查員時指,王曾向他稱,「我嗰頭講完,轉頭媒體比政府記招仲早將我的行蹤或接觸咩人登晒出嚟,我一啲病人私隱都冇」,強調如不確定來電者身分,將不會補充行蹤;調查員否認王曾説上述內容。
辯方又仔細問調查的權力從何而來、調查涉案閉路電視的情況等,一度被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質疑為「fishing(提出無基礎的試探性問題)」;辯方否認。官則指「睇嚟我要重新學習『fishing』…我熱切期待住你嘅陳詞係用得返佢所有嘅回應」。
2019 年 10 月,3 名男子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案件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9 日審訊,任職工程公司東主的第三被告作供。他表示不贊成修例,指「721 元朗事件」使全港震驚及憤怒,自己翌日聽到傷者受訪亦「聽到喊」。
被告又指,案發時正在家休養,「冇嘢做睇新聞」,情緒受到 10 月 1 日年輕人中槍、10 月 6 日的士司機撞人等事件影響,故在涉案群組稱「黑警強姦咗人同殺咗人」。被告庭上承認當時未有查證及「太先入為主」。至於稱以強力膠水傷警,他表示屬「天馬行空」,重申沒意圖煽惑他人傷警,只想發洩悲憤、無力感情緒。
案件周二(17 日)續審,將由控方盤問。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5 日審訊。
被指有份處理陳貸款申請文件的梁姓中介公司代理供稱,他獲另一代理「Alex 歐陽」轉介陳凱港、其胞弟陳凱俊合共兩個物業按揭貸款申請,但申請表、文件均由歐陽提供,他只負責收集,再轉交銀行職員,期間沒直接聯絡陳凱港。他又指沒細看文件,僅「𥅈眼」看薪金,以便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避免「白做」,不知文件是否真確。
辯方盤問時,一度就表格內容逐項細問梁,知否並非由陳填寫,梁均答不知道。暫委法官王證瑜打斷,質疑辯方盤問有「fishing」(試探)意味,指辯方案情並非指控梁有份犯案,無助結案陳詞。案件周二續。
現年 29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至 2020 年間,在「連登」留言稱「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不嬲都認為要打斷班仆街手手腳腳,包保佢地即刻笠水,唔敢再報假新聞」等。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
暫委法官崔美霞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10 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一眾傳媒要在暴力現場採訪報道,被告發帖針對《無綫新聞》記者及採訪車,又留言參與討論分辨 TVB 記者及採訪車的方法,其行為可能對前線記者造成潛在身體傷害。
法官強調,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的一環,不容個別人士煽惑他人襲擊前線記者。法官形容,被告意圖向新聞部施壓,令記者「笠水」不敢報道,或影響報道方向,案情及罪責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