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五(1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
有份拘捕及為第五被告作錄影會面的廉署調查員供稱,拘捕時及進行錄影會面前均有警誡被告。調查員亦指,第五被告沒有遭受「打、嚇、氹」。案件下周一(19 日)續。
法律101|甚麼是「案中案」? 為何「警誡」如此重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五(1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法庭繼續處理被告是否自願參與錄影會面的爭議。
有份拘捕及為第五被告作錄影會面的廉署調查員供稱,拘捕時及進行錄影會面前均有警誡被告。調查員亦指,第五被告沒有遭受「打、嚇、氹」。案件下周一(19 日)續。
法律101|甚麼是「案中案」? 為何「警誡」如此重要?
57 歲女子涉於 2017 年在機場販運 4.7 公斤毒品,原審及重審均被陪審團定罪,判囚 25 年。她質疑控方在重審結案陳詞時,指她選擇不作供,致控方沒機會測試其可信性,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的規定。終審法院 5 位法官周五(16 日)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惟上訴人須繼續還押待案件重審。
判詞指,緘默權在香港刑事制度「至關重要」,以體現無罪推定原則。控方「利用上訴人行使緘默權來削弱辯方的論點,加強控方的論點」,基本上是暗示上訴人策略性不作供,避免接受控方盤問,變相是轉嫁舉證責任。加上原審法官未有阻止控方的不當陳詞,之後亦沒向陪審員糾正,對上訴人造成重大不公。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的死亡人數增加 7 人,累計升至 168 人,包括 58 男、110 女,年齡介乎 6 個月至 98 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四(15 日)指已辨認所有遺體、遺骸,並已澄清所有失聯、失蹤個案,此遇難人數為「最終數字」。
至於遇難者名單,鄧稱現階段尊重許多遺屬意願而暫不會披露,若死因裁判官日後決定召開死因研訊,屆時會在研訊中透露死者的資料,稱做法與以往一致。政府周三亦在立法會提出多項措施,加強監管消防安全及樓宇維修。
主要服務大埔區的「嘉誠地產」,兩名董事涉透過中間人,以逾 3.2 萬元向一名「美聯」代理購買客戶資料以兜售服務。兩董事早前認罪,同案「美聯」代理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兩罪成,3 人周四(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指,本案雖涉款不多,但案發時間長達 5 個月,打擊「美聯」聲譽,批評代理違反誠信,濫用職權,泄露公司資料。官續指,本案串謀雖由他人提出,惟兩董事可從中獲得個人利益,故積極參與,判刑須向大眾傳遞社會不容貪污舞弊的訊息。
2023 年 9 月一場暴雨,揭發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疑有僭建。其中 74 號獨立屋被揭發,涉自 2009 年起違法擴建房屋面積、拆除部分擋土牆。持有物業的一間公司,遭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合共票控 7 罪,周四(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公司代表、商人陳天賜不認罪,官押至 2 月 26 日開審,預料審期 6 日。陳天賜一度質疑,本案簡單、不涉人命安全,6 日審期浪費政府資源和時間,官解釋是因應本案的爭議議題定下審期。
57 歲男警涉上周二(6 日),在警察東九龍總區總部,駕駛私家車時撞到一輛警車,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該男子被控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 4 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2 月 26 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駕駛執照、不可駕駛任何車型的車輛。
22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於 X(Twitter)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控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發布煽動刊物」罪,改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待索取教育心理專家報告,再與控方商討控罪。法官陳廣池質疑押後索報告,是否對審訊有幫助。辯方透露,該專家已會見被告,相信本案進行審訊的機會低,「現階段睇唔到審訊嘅必要」,又指有考慮押後會否令被告「坐爆」。法官最後批准押後案件至 3 月 17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持有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 年 7 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頒令學聯披露帳目,以及交還會址管有權,亦獲法官批出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案件早前達成庭外和解,原告方申請終止法律程序,及撤回早前向法庭申請凍結學聯戶口的臨時禁制令獲准。法庭早前頒令,由原告方以彌償性質支付訟費,原告方不服提上訴。
案件周四(15 日)於區院處理,法官梁國安聽畢雙方陳詞,押至 3 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法庭早前指原告「告錯人」,要求原告支付訟費。原告方不服指,有兩男子刻意於原告入禀當天,代替當中兩名原有前幹事。但前幹事仍有法定責任,他們亦沒有通知警方除名,法庭不應因而要求作為事主的原告方,支付彌償性質訟費。
有人疑自稱是大埔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數名市民轉帳後發現受騙。32 歲男子被指處理一筆 6.4 萬元款項,被控洗黑錢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1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