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22 日)於高院踏入第 140 天審訊。
控方結案反駁第一被告何卓為供稱,部分涉案的 TG 訊息並非由他本人發出的說法,指沒有證供支持。控方另指,何卓為與第七被告何培欣之間的通訊,足以證明何培欣對爆炸案知情,並有主動參與串謀。
控方完成連續 11 天的結案陳詞,總結指第一至第五被告均是「主謀」角色,負責放炸彈、製作炸彈遙控裝置等(見內文表),而第六、七被告則是被牽涉其中,第八被告則不涉及串謀。案件周三續,辯方由何卓為一方率先結案。
第 139 天審訊|控方續結案:何卓為自願錄口供 供稱遭警員毆打傷勢與醫療報告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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