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與外務副會長賴卓賢,上周五(28 日)以學聯成員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交出兩個會址的業權及單位。
學聯 Instagram 專頁曾於 2023 年發聲明,指會址曾遭人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又指被強搶公司控制權,刪去所佔權益和代表權。被告公司網頁同年亦發聲明,指看到「變了質的『學聯』…以各種形式非法霸佔『學聯』會址」。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韓焯彥與外務副會長賴卓賢,上周五(28 日)以學聯成員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交出兩個會址的業權及單位。
學聯 Instagram 專頁曾於 2023 年發聲明,指會址曾遭人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又指被強搶公司控制權,刪去所佔權益和代表權。被告公司網頁同年亦發聲明,指看到「變了質的『學聯』…以各種形式非法霸佔『學聯』會址」。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 4 項提供虛假資料的傳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王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三(2日)在高院開庭處理。
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提出,終院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的裁決,指控罪雖與本案不同,但同樣爭議條文的詮釋,即是以立法原意解讀或是以條文用語解讀,可作參考,著雙方審視該案的判詞,以作進一步陳詞。
上訴方稱,原審錯誤裁斷控方毋須舉證控方證人是「獲授權人士」,指「授權人員」致電時,應表明身分。官指,599D 條例是屬於緊急措施,故更加執著執法或調查效率,關注辯方說法是否有違立法原意,指會在雙方補充書面陳詞後 3 個月內頒判決。
53 歲男子被指 2024 年,在灣仔一帶行人天橋升降機門,寫上「習維尼係終國殺人王」、「共匪狗手淫曲係垃圾」、「共匪冧檔」、「台獨」等字眼,被控 8 項刑事損壞罪及 1 項「新煽動罪」,周二(4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包括「新煽動罪」在內的 5 罪,判囚 10 月。
案情提到,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宣洩對「47 人案」、「721 案」判決不滿,又認為香港現時沒有民主、自由,不想台灣像香港一樣。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涉案字眼與國家領導人有關,又咒罵中央政權、貶低代表民族尊嚴的國歌,為了防範危害國安行為,要在刑罰上從嚴,避免他人仿效、為轉趨平和的社會帶來暗湧。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二(4 月 1 日)在區院進入第 26 天審訊,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被告須就控罪答辯。
代表王光榮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稱,王不會作供、不傳召證人;但讀出一份承認事實,提到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等人,曾致函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等。代表程振明的大律師李澍桓亦稱,程不會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4 月 17 日續審。官裁定表證成立後,王光榮、程振明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4 月 1 日)於高院踏入第 80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接受辯方盤問時,被質疑缺乏相關化學知識,提供化學品的專家意見。證人稱其專家意見源自「我個人 18 年嘅處理爆炸品經驗」,強調處理自製爆炸品需要實戰經驗和訓練,「並不是一個化學學位」;但他亦同意解釋化學反應,並非其專業範疇。
控方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控方完成歷時 80 天的控方案情,法庭將在陪審團避席下,處理雙方的法律爭議,陪審團下周二才需再出庭。
第 79 天審訊|控方爆炸品專家確認涉案均屬低性能炸藥 不同意歸類為煙霧彈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兩人被控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 4 年及 3 年 3 個月。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二(1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庭法官聽畢陳詞,即日駁回上訴,6 個月內頒判詞。
上訴方爭議,控方原審盤問被告時,「無端端」播放指控被告在現場的片段,但之前從未指片段相關,質疑屬新指控。官則認為,片段為承認事實,控方有基礎引用。上訴方又指,片段顯示被告無接受物資,官質疑「唔等於佢冇喺暴動核心、唔係參與呀嘛」,指未能削弱其他證據的疊加效應。
林卓廷被控披露 721 帶隊搜查南邊圍的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一案,終審法院 5 名法官周二(4 月 1 日)以 3 比 2 裁定律政司得直,恢復林「披露受查人身分」的定罪及 4 個月監禁的判刑。正就另案服刑的林再被加監,若沒有獄中減刑,他最遲或至 2031 年才獲釋。
5 名法官就控罪條文的詮釋方法,出現明顯分歧。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認為,應該側重維護廉署調查保密的立法原意,即披露任何廉署進行中的調查都屬犯禁。常任法官霍兆剛、林文瀚不同意,認為條文用語只限於貪污調查,沒法支持引伸至廉署的所有調查。
海外非常任法官歐頌律閱讀 4 名法官的判詞後,認同張舉能、李義的看法,指二人的詮釋能確立而不是削弱控罪條文。《法庭線》向廉署查詢對裁決的回應,以及對游乃強的調查進度,獲回覆指「廉署尊重法庭的裁決。對案中提及的調查,廉署沒有補充。」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Q&A|林披露了甚麼?雙方對《防賄條例》有甚麼解讀?
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免稅慈善機構「齊惜福」,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被同一間室內設計公司,分拆 3 案入稟追討拖欠的裝修、冷氣及電力工程尾數,共逾 21 萬元。梁唐青儀其後指工程未完成反申索 22.5 萬元。
小額錢債審裁處周一(31 日)裁定雙方部分申索成功,「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約 9.5 萬元,申索方則須向「齊惜福」支付約 3.2 萬元,即扣除反申索的款項後,「齊惜福」須支付逾 6.3 萬港元。
散庭後,申索方及被告方向法庭書記釐清判決金額。書記遂讀出三宗案件各方須支付的金額。 梁唐青儀問書記,「可唔可以上訴?」書記回應稱,如果對判決不滿,可在 7 日內覆核申請或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上訴許可。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31 日)於高院踏入第 79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在明愛醫院和羅湖站的爆炸品,分別是「火箭糖」和「閃粉」炸藥,屬低性能炸藥,而各被告僅談及策劃在將軍澳擺放「閃粉」炸藥,無印象談及 AN/AL 等高性能炸藥。
證人不同意上述兩種炸藥均歸類為煙霧彈,重申炸藥的威力取決於其數量、擺放的容器、爆炸的地點,「講唔到一出現某一種炸藥,就斷定佢嘅實際用途」。審訊周二續。
第 78 天審訊|被告討論放碎石入炸彈 控方專家指可增威力 另指有人指導製炸彈
前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2023 年入稟起訴同為鑽石山「星河明居」的一名居民,指他涉於前一年,在屋苑的 WhatsApp 群組中誹謗她,要求法庭禁制其行為,同時要求該居民就誹謗賠償。案件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庭上指,原告及被告雙方均決定展開審訊,料為期 12 天,惟由於原告有兩名代表大狀,其中一人暫未能聯絡上、提供日程,故正式開審日待定。